金坛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决战之年。为全面实现我市教育发展目标任务,推进我市教育实现优质、均衡、特色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二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服务发展、依法行政(从教)、实施素质教育、执行落实、沟通协调”五种能力,大力弘扬“刻苦钻研、争先创优、求真务实、联系群众、清正廉洁”五种优良作风。通过能力作风建设,着力打造队伍精干、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大力提升机关服务效能,为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作出教育应有的贡献。
三、实施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
四、主要内容
(一)加强教育培训,推进教师素质优化工程
扎实开展“书香型校园”、书香型领导班子建设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完善“周末教育讲坛”学习制度,加大述学、评学、考学力度,实施“订单式”培训。组织举办好中小学校长沙龙、书记论坛、读书竞赛、暑期培训班等活动。注重实践锻炼,采取挂职,轮岗等方式选派校级领导到教育发达地区学习,选派校级后备干部到教育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全面实施《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和《校级领导竞聘上岗制度》,继续巩固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组织机关科室同志深入学校调查研究,不断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施教育党建创新创优工程,抓住华罗庚诞辰100周年有利契机,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弘扬华罗庚精神,推进教育发展新跨越”主题教育活动,培树一批教育活动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教育党建在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二)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优质发展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五项严规”,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规范广大教师从教行为,引导广大教师、机关干部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政绩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以德立教,以法治教。强化教师能力建设,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提升办学内涵。积极打造高效课堂,多种途径引导广大干部、教师探索学校、班级管理策略,转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上来。
(三)规范教育行为,实施执行力强化工程
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票决制,健全民主集中、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决策评估、审查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力度,突出公开科学决策、规范执行、有效监督的关键环节。加大对师德师风、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措施实施到位。注重从源头防范社会风险,建立健全经常化维稳信息排查机制。持之以恒地开展“三项排查”活动,积极推行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切实增强重大矛盾纠纷处置化解能力和绩效。对违反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严格实施问责。严格执行《金坛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消除责权不对称,信息不畅通,职责分不清,工作“踢皮球”等影响效能的因素。
(四)完善工作机制,实施重点项目推进工程
继续推行重点项目责任制和重点项目领导挂钩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的目标体系、责任体系、督查体系、协调服务体系和考核体系,把责任分解到人,把要求细化到位。建立专业服务团队,实施项目前期介入、常态帮办措施,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全程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五)开展专项行动,推进作风整顿工程
结合“弘扬华罗庚精神,推进教育发展新跨越”主题教育活动,畅通自下而上的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进一步拓宽行政效能监察投诉的受理渠道,建立有诉必应的机制,加强对重点投诉的跟踪调查,确保投诉反映问题的有效解决。加强对教育投诉责任追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进财务、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生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教育审批、重点工作推进制度以及“公开承诺”、“八项禁令”、“教师行为规范八不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制止教育系统存在的庸懒散慢现象。进一步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减少活动、改进会议和活动报道,加大对会议、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工作意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作风,严肃财务纪律,控制专用经费支出。
四、活动步骤
教育系统“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月上旬)。各单位根据教育局统一部署,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地做好动员,确保全员参与。充分利用《金坛教育》、《金坛教育信息网》、学校网站、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加强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广造声势,在全市教育系统上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推进(全年)。活动分20项重点工作,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科室要按照责任分解要求,切实抓好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配合科室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工作的开展。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方案,于3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方案制定后,各单位要加大执行监督力度,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得以落实。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7月至9月)。各单位采取分层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单位、教职工、机关工作人员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明确下阶段工作整改的方向。梳理出来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查找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措施要明确时限和要求,确定责任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阶段,评议考核(12月底前完成)。教育督导部门认真开展机关科室、各中小学年度考核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进行整改。考核结果作为评定优胜单位的重要依据。各校依据本单位考核办法加强对教职工考核,考核结果与教师绩效工资挂钩。
五、问责追究
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的监督职能,通过视察、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教育局职能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常规督查;在上半年和下半年,组织督查组各进行一次集中督查,督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督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严格实施问责。一是实施违规问责。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和教师实施问责。二是实施监管问责。对监管不力,导致本单位或教职工出现影响恶劣违规行为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三是实施考评问责。综合考核各类排名最后三位的单位,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重点科室考评排名在后一位的,对科室负责人实施问责。
六、加强领导
教育系统“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局“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活动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科室要认真按照责任分解要求,切实承担牵头组织实施的责任,认真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2010年金坛市教育局“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主要工作分解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