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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0年金坛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753901495/2010-0001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应急管理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10-03-15 公开日期 2010-05-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0年金坛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0年金坛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为做好2010年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2010年

  金坛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2010年金坛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根据国家、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联系我市实际,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坚持预防为主,突出主体责任,落实监管措施,确保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主要目标:实现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进一步下降;全力避免较大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措施
  1、继续推进许可证到期换证。一是针对到期必须换证的从业单位,继续严格按照标准,督促企业如期申报,符合条件后予以转报。及时公布已注销或不需领取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进一步整理和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许可申报材料,完善企业安全基础档案。
  2、继续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开展新一轮化工企业专项整治。通过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现状评价、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等途径,对涉及关闭类、整改类、搬迁类、提升类等四大类型的化工企业实行分类治理,继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继续加强化工集中区安全监管工作。
  3、继续加强经营储存企业监管。贯彻落实全市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监管的工作意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档案。推进企业实行风险抵押金和雇主责任险“二选一”,开展高危储存装置(设施)自动控制技术改造。进一步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安全监管行为,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4、继续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整理和完善安全许可工作台账。按照规范的许可程序,突出重点,尤其是对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和高危储存设施的新、改、扩建设项目,严格把关,着重审查相应的自动控制系统是否同时设计、安装和使用,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审查的质量。同时,引导、规范和跟踪服务好市级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
  5、深入推进化工专家检查制度。在试行一年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召开化工专家会议,加强化工专家管理,明确化工专家职权,落实专家检查的统一标准和要求;不定期对专家服务态度和质量进行调查反馈,适时调整化工专家名单,建立专家队伍能进能出的良性机制。进一步督促化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专家现场检查效果。
  6、深入推行履职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大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以日常监督检查推动制度的执行,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拟写报告。同时,依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加大落实监管措施。
  7、深入开展自动控制技术改造。根据市局贯彻落实省政府办〔2009〕49号文件精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督促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把已经专家讨论通过的氯化、加氢工艺和高危储罐自动控制改造标准作为项目许可、安全评价和专家验收的重要参考内容。同时,对其他危险工艺的改造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8、深入执行从业人员标准条件。按市局的统一要求,分类推进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的上岗条件。对涉及危险工艺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必须立即执行到位;对危险性较低的油漆涂料类危化品生产企业适当降低要求或延时调配。通过与高校、高职院所、技校等联合办学,以及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予以推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教育水平,督促企业的相关人员达到从业基本条件。
  8、深入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指导企业进一步修订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企业重大危险源以及关键装置和重点区域的针对性应急处置措施,建立事故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和责任制。推行安全作业标准,督促企业加强对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在重点作业岗位推行“三卡”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确保岗位职工掌握危险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和自救互救方法。
  9、强化危化企业制度化检查。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和省局的有关要求,对制度化监督检查重新确定频次、内容、分工,修订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表(安监部门检查篇、专家现场检查篇),由安监部门与企业聘请专家联合对基础管理和现场隐患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各项制度从有向有效转变。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监人员素质。
  10、强化危化从业单位专项检查。2010年将重点针对延期或逾期换证、涉及较高危险工艺、现场供气、关停并转、已领取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及需领证的非化工企业等类型企业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没有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存在非法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等行为依法查处。
  11、强化毒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联合公安部门共同对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监管。推行全市剧毒品从业单位治安防范达标安全评价标准,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企业每年一次安全现状评价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做好剧毒品经营单位资质年检和重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12、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根据国家、省出台有关重大危险源最新规定,结合我市化工企业分布现状,借助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对全市涉及重大危险源物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进行重新界定、申报、评估、建档、确认和管理,分层次、分步骤予以推进和落实,并在信息平台上实行联网监控。
  13、积极推进使用企业分类监管。在全市范围内明确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定义,梳理和统计全市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概况。逐步在使用企业中积极推行分级分类监督检查、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聘请化工专家检查等制度,将使用企业纳入规范化监管,并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基础档案。
  14、积极推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推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制度中提及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未履行定期报告制度、未按规定落实工作部署和认为有必要约谈等六类重点企业的负责人,按照程序约请安全生产告诫谈话,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5、积极制定外包工管理制度。针对近年来外包工在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施工过程中事故频发的实际,积极开展在危险作业环节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生产管理等问题的调研。尝试形成涉及外来施工队伍管理制度、资质审查、危险作业环节现场监管和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的工作意见。
  16、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根据省局将制定的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稳步扎实地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积极引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要求,鼓励企业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申报达标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自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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