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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流动培训服务站工作规则
索引号 014138940/2010-00039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审计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审发〔2010〕30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10-09-01 公开日期 2010-12-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流动培训服务站工作规则
 
金坛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流动培训服务站工作规则
坛审发〔2010〕30号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金坛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坛政发〔2008〕9号),使各镇区、部门的投资项目监督到位,提高各内审人员的审计能力和水平,我局成立“政府投资审计流动培训服务站”(下称:服务站),拟对全市内审人员指导服务,现就服务站工作规则明确如下:
一、服务宗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服务基层,培训内部审计人员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技能,协助、指导镇区和部门基层投资审计业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组织形式
服务站由分管局长负责。培训师资(或称指导老师)由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科相关审计人员担任,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参与。
三、服务对象
各镇区、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
四、服务内容
(一)提供适用的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服务。
(二)帮助规范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各个程序和流程。
(三)指导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审计的主要环节及注意事项。
(四)对工程相关业务提供咨询。
(五)按相应审批程序提供工程审核服务。
五、服务方法
(一)由局服务站工作人员主动和镇区、部门内审机构联系或各镇区、部门内审机构与服务站工作人员联系培训事项,由服务站综合后统一安排培训。
(二)集中授课。对审计人员应当掌握的基本知识和重点内容进行集中授课、辅导。
(三)以审代训。指导老师结合具体工程审计项目,将需要培训的内审人员作为审计组成员,参与审计项目的全过程。在审计过程中,根据个人的需要,指导老师对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使受训人员直观了解并掌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方式、方法、内容和程序。
(四)提供咨询。指导老师就服务对象提出的投资审计方面问题提供解答。
(五)经验交流。组织各镇区、部门的内审人员相互交流审计经验,提高审计水平和能力。
服务站联系电话:82833551 82800605。
 
 
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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