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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审计局关于审计(调查)太湖水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40/2010-0004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审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审农通〔2010〕33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10-10-09
公开日期
2010-12-0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审计局关于审计(调查)太湖水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金坛市审计局关于审计(调查)太湖水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坛审农通〔2010〕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
2010年10月12日起,对金坛市2009、2010年度太湖水污染治理项目
资金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并对项目的效益性进行绩效评估,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和延伸审计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准备好资料,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相关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要作出书面承诺。届时请予积极配合
,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成员:朱夕忠(组长)、陈辉(主审)、成林等。
二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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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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