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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审计局关于审计(调查)太湖水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40/2010-0004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审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审农通〔2010〕33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10-10-09 公开日期 2010-12-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审计局关于审计(调查)太湖水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金坛市审计局关于审计(调查)太湖水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坛审农通〔2010〕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0年10月12日起,对金坛市2009、2010年度太湖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并对项目的效益性进行绩效评估,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和延伸审计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准备好资料,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相关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要作出书面承诺。届时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成员:朱夕忠(组长)、陈辉(主审)、成林等。
 
              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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