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审计局关于审计(调查)金坛市
农村五保供养专项资金绩效的通知
金坛市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和我局201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0年5月14日起,对金坛市2007年至2009年度农村五保供养专项资金来源和管理使用情况、敬老院的建设情况、以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审计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相关人员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要做出书面承诺。届时请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成员:谢晓骏(组长)、欧卉(主审)、夏敏、许悦凤、姜玮。
二○一○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