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专项引导
资金进行绩效审计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以及江苏省审计厅《2009年省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专项引导资金绩效审计调查工作方案》(苏审办发〔2010〕13号)的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0年4月起,就省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专项引导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绩效等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准备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填写专项审计调查表。审计组将于4月6日起进行实地检查,届时,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成员:朱夕忠(组长)、姜玮(主审)、许悦凤。
附件:1.项目申报财政补贴情况审计调查表
2.项目拨付财政补贴情况审计调查表
3.项目建设情况审计调查表
4.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审计调查表
5.项目经济效益情况审计调查表
6.项目社会及环保效益情况审计调查表
7.2010年上半年项目效益情况跟踪调查表
8.2010年1—11月项目效益情况跟踪调查表
9.专项引导资金调查问卷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