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审计局关于审计金坛市2009年度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
财政收支的通知
金坛市财政局、金坛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0年3月1日起,对金坛市200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就地审计,同时对部分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二、三级单位进行抽审,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接通知后,请准备好下列资料:
1.市人代会批准的2009年度财政预算;
2.市人大常委会调整年度预算情况;
3.市财政局向各单位批复的预算;
4.税务部门的年度收入计划;
5.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和收入计划完成情况月报、年度决算报表以及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和财政有偿使用资金收支情况。
6.其他相关的财税资料。
届时,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闵国华,副组长:袁明生、朱夕中、谢晓骏,主审:谭益民,组员:陈金娣、赵明珠、许悦凤、姜玮、韩明生、李静艳、陆官元、纪霞、夏敏、欧卉、成林、陈辉、李洪平、黄华兴、王小华、戴国忠、翁颖等。
抽查预算单位名单:交通局、农林局、水利局、环保局、教育局、城管局、物价局、广电局、信访局、妇女联合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