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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市环保局2010年“大接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54/2010-0005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环监〔2010〕68号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0-10-27 公开日期 2010-11-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金坛市环保局2010年“大接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坛市环保局2010年“大接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坛环监〔2010〕68号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环保局长大接访活动的通知》(苏环办【2010】36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金坛市环保局2010年“大接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金坛市环保局2010年“大接访”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金坛市环保局2010年“大接访”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环保局长大接访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近期我局将全面开展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的 “大接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大接访”工作,切实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复、越级环境信访问题,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信访问题,使得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非正常上访进一步下降,息诉停访量明显提高。

  二、    接访内容

  (一)投诉反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环境权益的事项;

  (二)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三)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提出的批评、建议。

  三、    方法步骤

  (一)约访。10月25日至10月29日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重信重访和越级信访等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并进行约访。

  (二)公告。11月1日在局政务公开栏、网站上公布大接访日程安排,包括接访时间、地点以及约访登记事项等。

  (三)接访。依法按程序做好信访人员有关情况的登记和诉求记录。

  (四)交办。对信访人员反映的诉求,依法应予以解决的,交由相关人员办理,并限期办结。

  (五)督办。对接访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明确专人跟踪督办,狠抓落实。

  (六)反馈。对信访事项,不能当即明确或解决的,按照《常州市环保局环境信访工作程序》规定的时限,及时向信访人反馈答复意见。

  (七)公布。11月22日起对大接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全面检查领导大接访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同时,总结大接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四、日程及人员安排

  

  地点

  时间

  局领导

  其他参加人员

  环保局二楼会议室

  11月8日上午

  柯建强、诸葛林

  杨年庆、倪友华、韩  俊

  11月8日下午

  陈  云、钱  炜

  尹虹琰、王新燕、吴耿瀚

  11月9日上午

  柯建强、曹志荣

  吴  强、杨年庆、吴耿瀚

  11月9日下午

  戴卫忠、诸葛林

  顾谢军、邱  平、韩  俊

  五、工作要求

  (一)热情受理、认真办理。耐心细致倾听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和诉求,属于本级受理的群众来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可以解决但当场解决不了的,明确承办人,限期解决;属于依法规不能解决的,讲清道理,深入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多部门的环境信访问题,请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不属于本级受理或应当通过其它法定途径解决的,明确告知信访人,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无理缠访闹访、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处理。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把重复、越级信访和信访老户作为接访重点,把解决重大疑难环境信访问题和上访人员息诉停访作为工作的重点。

  (三)认真督办,严格问责。大接访活动中受理的信访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由第一次接到的领导负责包案处理。具体承办人要对包案领导负责,按要求抓好落实,切实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化解在源头。对在接访活动中受理的信访事项因工作不力,造成赴省等越级信访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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