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被我局列为重点工作推进,2009年我市专门制定了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专项规划,规范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但目前仍有部分企业处置不规范,存在擅自倾倒、丢弃、遗撒等现象。为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泥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污泥违规转移,遏制污泥不规范处置,现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处理厂污泥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0】23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认真组织整改。自2010年7月起,我局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