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市化工包装容器的无害化处置问题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许多生产企业的化工原材料包装容器的修复、处置未按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进行规范。为加强我市化工包装容器无害化处置的管理,减轻环境风险,现将常州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化工包装容器规范化处置的通知》(常环辐【2010】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详见附件)组织整改。自2010年3月1日起,我局将协同常州市环保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