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金坛市2009年环保在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坛委发【2009】1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坛市2009年环保在行动督查考核办法的通知》(坛政办发【2009】106号)、市政府《200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书》及《关于印发各镇(区)2009年度环保目标重点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坛环委【2009】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单位2009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采取镇(区)、部门分片集中考核,考核方式一是听汇报;二是查台账。请各单位携带汇报材料5份及相关台账资料到指定的考核地点参加考核。
二、参加人员:各镇(区)分管领导、环保员;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三、考核时间与地点:见附件。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