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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改革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4138860/2010-0002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住建局 其他
文件编号 坛建党委发〔2010〕26号 发布机构 住建委
生成日期 2010-09-01 公开日期 2010-09-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改革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改革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坛建党委发〔2010〕26号

 

坛建党委发〔2010〕2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改革中层干部
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局南、北方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为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改革过程中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坛人发[200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镇(开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坛组发[2009]42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改革实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提出意见如下:
一、竞争上岗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二、竞争上岗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选拔任用住建局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企事业单位部分正副职干部(具体职位由局党委研究确定)。
三、竞争上岗的条件
1、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工作实绩明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备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3、资格条件:
(1)竞争中层正职岗位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中层副职工作经历或现担任中层正职职务;
(2)竞争中层副职岗位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龄或现担任中层副职职务;
(3)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次竞争中层副职的,原则上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4)初次竞争中层副职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5)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另行制定。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竞争上岗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1、公布方案。通过召开动员会议等形式,公布竞争职位、资格条件、工作程序等事项。
2、公开报名。报名采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
3、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和推荐。根据面试成绩、民主推荐得分按4∶6的权重计算个人总成绩。二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1)进行面试。组织竞争者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组成评委小组,对竞争者进行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分公式为:每位评委计分总和-(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评委总人数-2)。
(2)民主推荐。局中层正职干部参与旁听,并对竞争者进行民主推荐(每个职位限推1名)。民主推荐得分的方式为:赞成票数占总推荐人数的百分数×100。
5、组织考察。局党委会根据面试、民主推荐总成绩,按考察对象与竞争职位1∶1~2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由局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6、党委票决。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对竞争者进行票决,并作出任免决定。
7、进行公示。在局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8、任职备案。按规定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报送有关材料。
 
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机构改革  中层干部 竞争上岗  实施意见
 送: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金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91印发
                                         共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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