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行政执法“一事三卡”监督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6月底前将本单位贯彻落实“一事三卡”监督制度的情况报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将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行政执法“一事三卡”监督制度
一、为加强对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执法办案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 ,促使行政执法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廉洁高效行政,特制定行政执法“一事三卡”监督制度:“一事”是指一件行政许可(审批)和一件行政处罚案件事项 ;“三卡”是指行政执法纪律告知卡、行政执法廉洁自律登记卡、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回访卡。
二、行政执法纪律告知卡。此卡由各单位负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受理环节的工作人员在受理行政许可(审批)申请或行政处罚办案人员在立案调查时将行政执法人员的十条纪律书面告知行政相对人,并保留相对人签字存根。各业务科室于每月25 日将此卡存根交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保存。
三、行政执法廉洁自律登记卡。此卡由行政许可(审批)或行政处罚事项经办人填写,记录行政执法人员在办理行政事项过程中自觉遵守十条纪律的情况。科室(队)负责人审核,于每月25 日将此卡交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保存。
四、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回访卡。由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填写了上述两卡的行政事项的行政相对人按一定比例进行回访。回访卡由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保存。
五、填卡要求。各单位相关科室(队)按“三卡”内容要求据实填写,对不认真据实填写或故意漏填的,首先进行口头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调离该岗位。
六、监督执行。本制度由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制度的行政执法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调查核实后,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七、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行政执法纪律告知卡
2.行政执法廉洁自律登记卡
3.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回访卡
附件1:
行政执法纪律告知卡
1.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处罚事项。
3.不准收受行政相对人的财物、现金和有价证券等。
4.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
5.不准参加行政相对人提供的高档消费和娱乐活动。
6.不准向行政相对人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7.不准在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处罚事项中与行政相对人搞暗中交易;
8.主动回避与近亲属有关的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处罚事项。
9.不泄露工作秘密和行政相对人商业秘密。
10.执法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请行政相对人监督、支持行政执法人员遵守十项规定。发现行政执法人员违反十项纪律的及时向我局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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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项名称:
行政执法人员: 时间:
行政相对人签名: 住址:
联系电话: 手机:
附件2:
行政执法廉洁自律登记卡
办理行政项目科室(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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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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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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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行政项目
相对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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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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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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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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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立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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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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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十条纪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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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队)负责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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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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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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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回访卡
办理科室(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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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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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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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访人员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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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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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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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访问单位或个人对行政执法人员遵守纪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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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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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人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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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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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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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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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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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