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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祭扫革命烈士墓等纪念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0-0002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0〕33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0-03-23 公开日期 2010-03-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祭扫革命烈士墓等纪念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祭扫革命烈士墓等纪念活动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0〕33号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认真组织开展好瞻仰、凭吊革命烈士,祭扫革命烈士陵园和革命烈士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悼念革命烈士活动的重要意义

   缅怀先烈功绩,弘扬先烈精神,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好悼念革命烈士活动,有助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有助于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理想道德教育,有助于把人民群众的爱国主义热情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上来。今年是全面完成市第十五届人代会提出的“保增长,促发展”为主题的工作目标,以及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打基础之年。组织开展好悼念革命烈士活动有着更加突出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二、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清明节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革命先烈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英勇献身的革命事迹,缅怀他们的丰功伟绩。在广大党员、团员、少先队员和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革命先烈的无私奉献精神和英勇无畏献身精神来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祖国、建设家乡的热情。

   三、认真组织开展祭扫革命烈士墓等活动

   清明节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在校学生以及驻坛部队官兵到革命烈士陵园开展祭扫、瞻仰、悼念活动。同时可以把祭扫和举行专题组织生活,邀请老革命座谈,开展演讲、征文和重温入党、入团、入队誓词等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宣传教育效果。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革命烈士陵园和革命烈士纪念物的管理,提供良好的祭扫环境。并提前做好扫墓活动接待安排,确保祭扫活动有序开展。在祭扫活动中,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文明安全意识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市烈士陵园于3月25日起接待团体祭扫活动,联系电话:82893514。

   特此通知。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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