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能力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水平,动员全局干部勇于创新、真抓实干、爱岗敬业,决战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十一五”规划,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坛委发[2010]10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现制定《金坛市劳动保障局机关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活动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服务发展、依法行政、改革创新、执行落实、沟通协调”五种工作能力和“刻苦钻研、争先创优、求真务实、联系群众、清正廉洁”五种优良作风,全面提升劳动保障队伍整体素质,着力打造能力强、作风优、素质高、形象好的干部团队,大力提升机关服务效能,推进我市劳动保障事业进一步发展。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促进干部员工素质优化
扎实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领导班子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周五学习日、领导班子定期调查研究等制度,加大述学、评学、考学力度。按照“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原则,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及业务培训,全年不少于12次。注重学用结合、理论实践结合,积极鼓励、引导党员干部到科研院校学习培训,到基层一线蹲点锻炼,不断提升干部员工素质能力。大力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有序推进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研调查,提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积极参与机关部门党建创新创优工程,培树一批“服务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能力作风建设方面的表率作用。
(二)创新服务举措,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效能
根据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查摆、征询的意见、建议,结合即将实施的市政府部门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积极谋划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职能定位,为科学整合职能、优化组织结构、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建言献策。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窗口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两个窗口”建设,进一步规范就业和保险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健全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流程,缩短服务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建设,依托“金保工程”自动化办公系统,将就业、保险经办和劳动权益维护等服务延伸进村,推进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深化重点科室服务效能,对我局法制和劳动争议仲裁科、医疗保险(工伤)科、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等四个纳入市100家重点科室、窗口和公共服务管理的单位,实行“年初对外承诺、年中监督检查、年底集中评议”制度,努力在市优化办组织的民主评议中争创五星、四星级服务科室(窗口)。
(三)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增强行政执行力
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推进科学决策。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突出公开科学决策、规范执行、有效监督的关键环节。全面梳理权力事项,围绕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健全内部防控措施,积极配合行政服务、法制监督、行政监察“三合一”网络平台建设。加大行政权力运行监管力度,加强行政审批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大力实施“全程说理”、“一事三卡”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加强日常巡查和定期年检,联合工会、工商、公安等部门,探索建立中介机构信用等级制、备案公示制、联合检查制、社会评议制等长效管理制度。强化信访维稳工作,注重从源头上防范社会风险,建立健全经常化维稳信息排查机制;完善劳动争议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劳动仲裁实体化建设,妥善化解劳资纠纷。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金坛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干部队伍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格实施问责。
(四)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确保劳动保障事业协调发展
继续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步伐,探索建立创业实践基地,形成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创业资金等“一条龙”创业培育机制,从而以创业带动就业,放大倍增效应,扩大城乡劳动者就业总量,稳定就业形势。加强劳务对接力度,拓宽外来工到我市就业的渠道,主动帮助企业到外省招聘员工、引进人才,切实缓解企业“用工荒”。探索公平负担社保扩面征缴任务的新机制,注重行政推动与依法征缴的有机配合,不断缩小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间参保覆盖率的差距,逐步实现应保尽保,让广大职工共享社保扩面征缴成果;注重社保基金的监管,确保各类基金收缴率在98%以上。针对 “后金融危机”时期劳资利益诉求的新特点,探寻劳资利益平衡点,坚持调解、教育为主的原则,维护好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
(五)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确保能力作风有效提升
积极开展“走进基层,服务群众”活动,畅通自下而上的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切实满足群众合理诉求。不定期开展机关行政效能监察活动,通过建立健全电子指纹考勤、视频全程业务流程记录等科技手段,切实增强能力作风自查自纠问题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投诉反映问题有效查实。进一步拓宽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局主要领导积极参与电台的“政风热线”、行政应诉出庭,同时,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重点工作推进制度以及“公开承诺”、“八项禁令”、“三牌一栏”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不足,落实整改举措。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推诿塞责、作风漂浮、收受礼金(券)等不正之风,切实预防发生少数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吃风玩风赌风”现象。严格执行市委、政府《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工作的意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作风,严肃财经纪律,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三、活动步骤
“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月初完成)。局党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总体部署。各科室、事业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及时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大会精神,全面深入地做好动员,确保全员参与。充分利用本局网站、电子政务工作平台、黑板报、公开栏等媒体大力宣传加强能力作风建设重要意义、特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第二阶段,组织推进(全年)。根据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各科室、事业单位要按照活动内容并结合部门工作认真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明确活动的时间、举措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活动按部署高质量展开。各科室、事业单位活动计划请于3月10日前报局办。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局纪检组将联合相关单位对各科室、事业单位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7月至9月)。采用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出本单位及工作人员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明确下阶段工作整改的方向。梳理出来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查找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措施要明确时限和要求,确定责任人员,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阶段,评议考核(12月底前完成)。由市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对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并作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对活动的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在局办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科室、事业单位也要切实加强对“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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