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关于上报“纳税人之家”下半年活动计划的通知》(苏地税纳便函[2010]93号)和常州市局有关要求,在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局制订了2010年下半年“纳税人之家”活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主办单位需在每次活动开展前10日内将活动方案通过“纳税人之家”电子台账上报市局纳服科。今后机构调整,分局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金坛市地方税务局2010下半年“纳税人之家”活动计划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