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创新工作若干意见》(苏地税发[2010]59)文件精神,全面提升“三个一流”建设水平,主动适应“十二五”时期地税事业发展形势,在更高层次上、更广范围内推进全系统工作创新,促进我市地税事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现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三个一流”为目标,以项目管理为抓手,有效整合全市资源,着力打造创新平台,逐步完善高效的创新工作体系和良好的创新运行机制,深入推动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载体创新,全面促进税收业务和管理变革,大力提升全系统工作水平,实现常州地税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和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组织全系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其成员由各相关处室推荐,并适当邀请总局、省局相关领导、有关专家和群众代表参与到创新项目的策划和评审中。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以形成自上而下、协调一致、群策群力的创新工作网络。
三、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项目申报
把创新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提前思考、认真调研、充分酝酿。每年年初结合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对本年度创新项目进行申报,填写《常州市地税系统创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对没有参加预申报的项目,可在当年8月份前进行补申报。特别重大、特别优秀的项目,经市局领导推荐,可随时申报。
第二阶段:项目立项
市局根据全系统创新项目的申报情况,结合省局当年创新项目指导性文件或建议,在调研和整合的基础上,确定创新项目,明确创新目标、内容成果、时间安排和组织架构等要求,并予以公布。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特点,按照A、B、C三类进行管理,原则上,对能在省局立项、争创全省地税系统创新成果的项目确定为A类项目;对能在市局立项、带动全市地税系统在机制、体制层面实现创新突破的项目确定为B类项目;对有一定培育和推广价值的县(区)级项目,确定为C类项目。对A类项目,由分管的市局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重点实施,全力打造,积极争创全省地税系统创新成果;对B、C类项目,由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扎实推进,不断培育,扩大成效。同时,对创新项目进行逐级申报和管理,牵头部门和单位根据项目推进成效,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转为上一级项目进行管理。
第三阶段:项目实施
包括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和经验推广等环节。制定方案:由项目牵头部门和单位向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上报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管理工作台账,明确目标进度和实施步骤等;组织实施:由项目牵头部门和单位全程跟踪、指导和组织项目的日常推进,并争取在省局立项。同时,综合上级部门要求和基层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完善项目推进措施,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经验推广:注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总结提炼相关经验,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宣传和推广。
第四阶段:项目评审
包括自我评估和集体评审两个环节。自我评估:每年10月份,由项目牵头部门向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我评估报告,其基本结构应包括项目背景、运行和成效三部分,必要时可制作成多媒体课件。集体评审: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实地调研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然后由第三方专家和群众代表参与的评审小组对创新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阶段:成果应用
市局采取创新成果展示、经验交流、新闻发布、媒体推介和推广运用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创新成果的辐射效应和社会影响,努力提高创新成果的应用价值和知晓度,塑造创新成果品牌,提升常州地税部门形象。
四、项目标准
评价创新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规范性。能按照自我申报、自我实施、自我评估的项目管理责任制要求,制定明确的创新目标和工作措施,并能按照进度要求扎实推进,及时总结创新经验,按时提交自我评估报告。
2、真实性。项目符合真实情况和客观实际,有项目实施记录和台账,经得起实践检验。
3、先进性。项目确定与项目成果、操作方案在全省地税系统领先,在任务完成的时效性上有显著的优势。
4、重要性。能围绕省局和市局重点工作抓创新,对推进全局重点和中心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能够解决影响和制约地税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项目实施在市局以上范围有一定推广价值。
5、经济性。能充分运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手段,优化工作流程,加强过程控制,降低税收成本,提升整体效能。
6、难易程度。根据项目类别和创新程度,进行分类管理和分级评分。
五、工作机制
(一)调研沟通机制。各项目牵头部门应坚持先调研后立项、先沟通再立项的原则,提高项目的层次和针对性。机关各处室应积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善于发现和培育基层的创新点。同时,主动加强与省局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了解省局对创新项目的最新要求,及时掌握周边城市创新项目进展情况,争取早立项、早起动、早推广。
(二)协调合作机制。市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向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创新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矛盾。对基层单位创新项目,市局相关处室应主动介入,做好服务,共同推进。对创新项目需要有合作单位的,由牵头部门提出,一般不超过三个。所有参与项目实施的部门和单位,按“三个一流”考核办法相应加分,所获奖励由牵头部门与协作单位协商分配。
(三)表彰激励机制。每年评选一次全系统创新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在“三个一流”考核中加相应分值,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新的积极性,每年评选一次“创新金点子奖”,对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鼓励和表彰。
(四)人才培养机制。以创新工作要求为基础,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形成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开发机制。注重在工作中发现人才,以实践和贡献评价创新型人才。把创新型人才列入市局人才库,加强培养锻炼、岗位交流,逐步建立起能够引领创新工作的人才队伍。
(五)经费保障机制。根据项目类别和特点,科学编制经费预算,保障创新项目的经费投入。优化创新项目经费结构,明确经费使用重点,增强经费使用的计划性,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结合创新项目评估,对创新项目的成本和效益进行分析,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六、几点要求
(一)努力形成创新工作的强大合力。善谋划,会创新直接体现了单位和部门的核心竞争力和执行力。创新项目一经立项,相关单位和部门都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特别是代表市局参与省局评选的项目,项目负责部门要主动作为,善于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全力推进。从今年起,市局将在各单位、各部门项目申报的基础上,制定《常州市地税系统2010年度创新项目责任分解表》,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项目推进合力。
(二)切实找准创新项目的方法路径。在项目策划阶段,要善于引入专家智囊和群众智慧,增强项目的引领性和独创性,特别是在体制、机制创新上,要善于吸纳当今社会最新理论成果和管理经验。在项目实施和推广阶段,要注重总结提炼创新经验,并做到文体得当,避免单纯的工作总结;选准角度和题目,切忌平淡无味或大而化之;图文并茂,尽量以多媒体课件直观展示创新成果。
(三)准确把握创新与发展的关系。要处理好创新项目和重点工作的关系,要围绕省局和市局重点工作抓创新,把重点工作和创新项目结合起来,一起推进,杜绝“两张皮”现象;要处理好创新与继承的关系,对好的创新项目不能有短期行为,要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扬弃和完善,不断在实践中提高。
附件:1、《常州市地税系统创新项目申报表》
2、《常州市地税系统创新项目责任分解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附件1
常州市地税系统创新项目申报表
申报部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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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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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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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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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例及成效、省局认可度及社会反响等)
申报理由(包括实施背景、主要工作思路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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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例及成效、省局认可度及社会反响等)
申报理由(包括实施背景、主要工作思路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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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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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部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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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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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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