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常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润滑脂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常国税函[2010]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坛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常国税函[2010]10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润滑脂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辖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派出机构: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润滑脂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苏国税函〔2010〕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苏国税函〔2010〕17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润滑脂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润滑脂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7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9〕70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润滑脂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润滑脂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京国税发〔2009〕23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润滑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均属于润滑油征税范围。润滑脂是润滑产品,属润滑油消费税征收范围,生产、加工润滑脂应当征收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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