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荡湖是金坛54万人民的母亲湖,也是我市对外交往的一张名片。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原因,“长荡湖”和“洮湖”混用,母亲湖的名称未予以规范和统一,已造成外界搞不清、“长荡湖”叫不响、牌子打不出的被动局面。
随着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和对外交流、沟通、招商引资的需要,规范使用“长荡湖”名称已经迫在眉睫,社会各界对此的呼声也日渐增高。经我们对地名的研究,结合史志、《辞海》及1972年金坛(溧阳)县革命委员会坛(溧)革字第49(55)号正式对社会颁布“关于成立江苏省金坛溧阳县长荡湖水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等多种历史资料,并报领导批准,今后,对内工作、对外交往统一口径,规范使用地名“长荡湖”。
相关部门和单位凡有涉及此湖名称的公文、路牌、标识等不一致的,应立即纠正,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所有工作报告、媒体宣传等均统一使用 “长荡湖”名称。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