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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市财政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87/2010-0002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财政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财字〔2010〕49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0-05-04 公开日期 2010-06-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金坛市财政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坛市财政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坛财字〔2010〕49号
  

   为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财政工作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确保全局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将2010年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局各科室(中心)。

   二、考核内容(100分)

   (一)能力作风(40分)

   1.坚持文明办公。由于服务态度不好引起服务对象不满并经查实的,发现1次扣1分。严格执行服务承诺,认真落实首 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站式服务制等制度。违反服务承诺,有投诉举报经查实的1次扣2分。认真践行《金坛市财政局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违反要求被查实的有1次扣1-3分。保持室内环境整洁,经检查不合格的有1次扣1分。(人教科、办公室负责)

   2.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和财政网站更新内容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或收到举报、投诉、咨询不及时处理的,有一次扣1分。发生泄密事件有一次扣5分。(办公室负责)

   3.高效行政。全局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领导批示交办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有1次扣2分,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有1次扣0.5分。(办公室负责)

   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效能督察中发现违反行政效能责任行为的酌情扣1-5分,发生行政效能投诉,并经查实的酌情扣1-5分。(人教科负责)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6月20日、12月20日前按要求上报半年度、年度自查分析,少1次扣1分。对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酌情扣1-5分。(人教科负责)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1人次扣0.2分。(人教科负责)

   7.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理论学习制度。自觉参加全市“学习日”活动和局组织的每次集中学习活动,无故缺席1人次扣0.2分。(人教科负责)

   8.自觉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无故缺席1次扣0.2分。测试、考核不合格或不达标1人次扣2分。(人教科负责)(二)日常管理(60分)

   9.根据部门职责和全局重点工作目标,各部门制定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经分管局长初审后,由办公室汇总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下达,并据此跟踪考核。未完成目标或完成不好的扣1-3分。(办公室负责)

   10.按时报送工作总结,迟报1次扣0.5分,少报1次扣1分。部门月度工作情况和月度工作安排在每月25日前报办公室,迟报1次扣0.2分,少报1次扣0.5分。每季大事记在季度末报办公室,少报1次扣0.5分。(办公室负责)

   11.业务科室(中心)每月报送信息2条,少报1条扣0.2分。(办公室负责)

   12.科务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并作好记录。月度未开科务会议的扣0.5分。(办公室负责)

   13.及时完成调研课题,每科室每年至少完成2篇调研文章,未完成年度财政重点课题计划的扣2分。(办公室负责)

   14.积极主动做好其它临时性、突发性工作,未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办公室负责)

   (三)创新创优(加分)

   15.工作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创新财政管理机制,其经验被财政部、财政厅、常州市财政局推广或通报的分别加5分、3分、1分。在财政改革、管理、监督等方面取得成效并得到市主要领导肯定的酌情加1-3分。其它工作比照加分。(办公室负责)

   16.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撰写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在国家级报刊刊登的加1.5分,省级报刊刊登的加1分,市级报刊刊登的加0.5分。提供的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由市领导批示的加1分。(办公室负责)

   17.鼓励向各新闻单位投稿,市级新闻单位录用1篇加1分,常州市级新闻单位录用1篇加2分,省部级新闻单位录用1篇加5分,国家级新闻单位录用加8分,一稿多用按最高奖项加分。(办公室负责)

   18.参加各类专业知识或技能竞赛每人次加0.2分,参加竞赛获奖按单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项分别加分。(人教科负责)

   19.获先进集体按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常州市级5分、金坛市级1分的标准加分,获条线先进集体的减半加分。获单项先进集体按条线先进集体减半加分。获先进工作者分别按8分、5分、3分加分,获单项先进个人分别减半加分。同一项工作获多种奖项按最高奖项加分。非本部门主要职能工作的奖励不加分。(人教科负责)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绩效评价与奖惩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一)定性考核

  定性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各科室(中心)填报主要工作目标考核自评表于12月15日前报办公室。

   2.由办公室集中统一送分管局长评签,提出初步意见。

   3.考核办公室评议,提出考评意见。

   (二)定量考核

   定量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各考核职能部门负责考核分管的考核内容,并将考核情况在翌年1月8日前送考核办。

   2.考核办公室进行汇总。定性和定量考核占70%。

   (三)部门评议(30%)

  结合年度考核,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和群众代表会议,对各部门的精神状态、服务意识、协调配合、廉洁自律、部门形象等5个方面进行评议。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目标考核前6名的科室授予“先进科室”称号。

   五、组织领导

  成立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由李留清同志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考核办公室,严国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考核办公室建立督查通报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工作推进情况。

   六、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考核办公室解释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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