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政府部门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意见》(坛政发[2010]79号)的精神,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要求,做到部门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性收费缴入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驻中心到位,行政审批职能授权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卫生局行政服务科。
一、行政服务科设置
行政服务科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增挂“行政服务科”的牌子,将所有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科办理。
二、行政服务科的人员配备
行政服务科由许卫东同志担任副科长,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全面工作。
科室成员:严地金、陈云霞、徐科伟、张春霞。
行政服务科整建制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卫生局配备一辆专用行政服务车辆。
三、行政服务科的职能
扎口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服务事项,对于部门下属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具有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职能,具体是集中的审批、管理服务以下工作:
(一)行政许可事项
1.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
2.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
3.有关建设项目设计竣工卫生审查验收;
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核发;
5、餐饮服务许可;
6、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7、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8、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9、医师执业注册。
(二)管理服务事项
1、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单位卫生许可证核准;
2、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及保健人员上岗证核准;
3、医疗广告审核;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
5、护士执业许可。
二○一○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