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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金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33899166-5/2010-00077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人口计生字〔2010〕36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0-06-03 公开日期 2010-06-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金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金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坛人口计生字〔2010〕36号

  为深入贯彻“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和常州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集中治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文明执法,推进便民

  维权,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理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显著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进一步强化,重大侵权案件彻底杜绝,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有新的提高。  

  这次专项活动重点是推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和工作作风改进。重点要解决以下问题:

  (一)纠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待群众态度蛮横生硬,非法留置群众,扣押群众财产,造成群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侵犯群众权益问题。 

  (二)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不符合规定收取押金、保证金,强迫群众缴纳人口基金等相关费用,不依法征收、管理社会抚养费等问题。 

  (三)纠正技术服务不规范,违反计划生育手术常规施术等问题。

  (四)解决群众办事难,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工作中刁难群众,推诿扯皮,程序繁琐,行政效率低下,不落实政务公开,甚至利用职权推销保险、药物、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

  (五)解决不兑现法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违规向群众收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用,不依法落实手术并发症患者鉴定、治疗和救助等问题。

  (六)纠正执法主体不规范,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具体执法工作,超越法定权限进行执法等问题。

  (七)清理规范性文件,解决违反法律规定限制公民权利、增设公民义务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市人口计生局成立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宋月琴,副组长:张萍、庞巧红、董文兵,组员由各镇(区)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开展这次专项活动,政策法规和办公室负责专项活动的协调联络、信息传递等日常工作。各镇(区)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4月底-5月)

  组织收看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意见,对活动进行进一步动员和部署。各镇(区)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创造有利环境,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要结合"阳光计生行动"、有奖举报、行风评议等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自查和清理阶段(2010年6月-7月)

  各级要紧密结合本次活动所确定的主要任务,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和梳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还要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自查和清理工作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要认真听取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整改和建章立制阶段(2010年8月-9月上旬)

  各镇(区)要对梳理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形式,明确整改方向和重点,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整改阶段,要重点处理一批信访积案和行政侵权案件,确保无信访老户、无积案。规范性文件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

  9月10日前,各镇(区)要按照任务要求,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市人口计生局书面报告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四)抽查和总结阶段(2010年9月中下旬-10月)

  9月中旬,市人口计生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镇(区)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档案、进村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对全市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9月下旬,做好迎接上级人口计生委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实践,是推进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便民维权工作的重要举措。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狠抓落实,下大力气和真功夫,务求取得实效。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对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认识,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这是专项活动的落脚点。同时加大普法力度,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守法意识。

  (二)讲究方法,督促落实。要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用信息化来带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根本转变。要从信访反映的执法突出问题入手开展专项活动,认真研究建立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的制度和机制。对于不积极开展专项活动、敷衍了事的单位,市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发现的违法行政问题,要查清事实,严肃追究责任,这次文明执法专项活动要做到人口计生系统机关、事业和聘用人员的全覆盖。

  (三)舆论引导,建立长效机制。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对于发现处理的违法典型案例,要在系统内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也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宣传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先进典型,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良好形象。要与“阳光计生”相结合,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是“阳光计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集中一段时间、一段精力,通过专项活动来促进“阳光计生”长效机制的建设。要继续深入推进便民维权活动,将“抓紧”与“抓好”、稳定低生育水平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建立文明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认真总结基层依法行政便民维权的经验,树立一批基层依法行政便民维权先进典型。 
     请各镇(区)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镇区要及时将工作动态、阶段进展及相应的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市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  

金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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