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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0年金坛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33899166-5/2010-00047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2010〕72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0-04-09 公开日期 2010-04-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0年金坛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0年金坛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坛卫〔2010〕72号

 

  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管理,扎实有序推进农民健康工程的实施,现将《2010年金坛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0年金坛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二○一○年四月九日

   2010年金坛市基本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苏卫社妇〔2009〕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管理,扎实有序推进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政府通过购买和补贴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促进和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切实提供直接面向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充实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到2011年,省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地区和人群之间享有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明显缩小,城乡居民免费获得省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服务对象和任务

  (一)服务对象:为全市城乡常住居民和在本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外来流动人口。

  (二)主要任务:进一步规范全市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城乡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规范,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发展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调整。根据本市公共卫生问题、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在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水平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施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根据国家确定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针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和严重威胁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问题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处置需要,制定和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根据需要适时充实调整。

  (三)服务内容: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行电子化管理。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3、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疫苗接种;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4、传染病防治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疟疾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和疟疾病人等进行治疗管理,协助开展食品、饮用水安全与职业卫生监督等。

  5、儿童保健

  为0-36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3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6、妇女保健

   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3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老年人保健

   对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8、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四、工作职责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具体实施。向社区居民提供便捷、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承担辖区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组织对社区工作督查指导和考核,及时掌握项目工作进展和动态,帮助指导社区医生解决在项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准确上报项目工作信息。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社区居民家庭实行健康教育、体格检查、社区巡查和基本医疗惠民服务,建立健全慢性病人与老年人健康档案;保证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为农村妇女、儿童、提供系统保健、预防接种、妇女病检查和定期随访等服务,对60岁以上老人以及精神病和高血压等慢性疾病患者进行动态健康管理;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学校、医疗机构、企业、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等进行检查。

  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转变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定期深入工作场所、学校、社区和家庭,开展卫生学监测评价,研究制定公共卫生防治策略,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入家庭,全面掌握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主动采取有效的健康干预措施,实行团队服务和责任医师制度,将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强化对居民的健康管理,有效控制主要健康危险因素的危害,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中心)卫生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岗位聘用、竞聘上岗的用人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积极推进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形成促进工作任务落实的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增强全民健康素质。

  (二)分解指标、明确责任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镇(中心)卫生院要将工作内容和指标分解到相关科室,考核指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相关科室负责指标落实和资料收集,并评估工作质量。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月报制度,准确、及时上报项目工作量月报表、项目工程进展表,定期汇报工作进度,适时交流推进情况。

  (三)落实经费、强力推进

  根据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目标,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逐年增加公共卫生投入。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主要用于补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的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其中用于村级补助经费不低于30%。要建立好项目资金专项台账(辅助帐),详细记录收支情况。
     (四)加强督导、完善考核

  在项目工作实施过程中,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及时考核任务完成情况、指标实现情况。严格实行考核补助的办法,项目工作完成率和完成质量与资金分配挂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妇保院要强化项目进展情况的指导与督查,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关于《金坛市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的通知要求,将服务到位情况和城乡居民满意度作为主要依据,建立科学高效的考评机制。对于考核中发现不提供有关服务或服务质量不到位的,坚决不予补助,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农民健康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指标多,任务重,责任重大。要加强学习、统一认识,正确理解目标要求,把握进度,坚持不懈,在完成工作的同时,收集好资料,认真细致做好台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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