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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我市2010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33899166-5/2010-00035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2010〕39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0-03-15 公开日期 2010-04-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认真做好我市2010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我市2010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坛卫〔2010〕39号

 

  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及省、市2010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指标,结合《金坛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要求,2010年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将落实各项综合性防治措施,加强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现和治管工作,进一步深化、规范全市结核病控制工作。

  一、年度目标

  1、以县为单位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覆盖率保持100%;

  2、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70%;

  3、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85%,初治肺结核病人规则治疗率≥90%;

  4、全市发现、治疗和管理肺结核病人260例,其中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167例;

  5、医疗机构疑似肺结核病人报告率、转诊率100%,转诊到位率≥85%(人民医院、中医院转诊到位率100%);

  6、病人系统管理率≥95%;

  7、结核病防治机构追踪到位率≥90%,总体到位率≥98%;

  8、涂阳肺结核病人家属筛查率100%;

  9、痰涂片镜检室间质量保证体系覆盖率100%。

  二、工作安排

  (一)防治规划的评估与制定

  1、市疾控中心根据《金坛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和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完成结核病防治“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做好规划终期总结、评估,配合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着手制订本地区下一个结核病十年防治规划和五年实施计划。

  2、积极探索结防工作新模式、新政策、新机制、新举措、新发展,主动思考、实践结防工作如何与医改五项重点工作、与新农合和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推动结核病控制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根据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中的结核病预防控制绩效评估指标,疾控中心认真做好各类工作资料、统计数据的收集、分类和汇总工作,确保完整、真实。

  (二)加强中央和省结核病控制专项经费管理

  1、疾控中心进一步加强中央和省结核病专项项目资金的管理,做到及时按标准下拨,专款专用,专项经费支出有计划、有单据、有签名。

  2、按中央和省结核病防治项目补助经费内容和标准,市疾控中心及时向相关人员和单位兑现病人报告、追踪、治管等奖励或劳务费,以及查痰点补助费等项目经费。

  3、结核病定点诊治机构认真执行国家肺结核病人免费抗结核治疗、免费拍1次胸片、免费查9次痰、免费验1次肝功能和涂阳病人家属免费胸透筛查的免费政策,初治肺结核病人免费抗结核药品使用率≥90,全疗程服用率≥80%。

  (三)继续提高“五率”实施质量

  1、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要加强与市疾控中心之间的协作,充分发挥二级医疗机构在患者发现、鉴别诊断、危急、重症、合并症患者救治和耐多药结核病防治中的作用,提高病人的发现和治管质量。

  2、各医疗机构继续做好结核病发现、登记、报告、转诊、管理工作和各类登记本的规范登记,进一步提升系统管理质量。

  3、进一步规范治疗患者(包括涂阴病人)的病历书写。市疾控中心及时将病人诊治信息录入《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并保证信息录入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市人民医院感染科要进一步提高对初治肺结核病人使用国家免费抗结核药品的使用率,并把使用情况及时的记录在病人的病历上。

  4、根据新《指南》和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加大对非结防医疗机构报告肺结核病人,特别是流动人口的转诊和追踪力度,积极动员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做好免费筛查工作,特别要重视学校和集体单位病人密切接触者检查工作。

  5、通过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真落实肺结核病人在医务人员面视下督导治疗,同时探讨有效的定期发药和家庭督导相结合的方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统一使用《肺结核病人治疗管理登记本》,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统一使用结核病防治健康手册,按时认真记录服药、复查、随访情况。

  6、市疾控中心结防门诊要对每一位病人发放省疾控印制的结核病防治健康手册,加强宣传解释工作,提高对抗结核药物副反应的预防和处理能力,努力防止严重副反应的发生。

  7、市疾控中心对每例病人全疗程督导访视2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每例病人全疗程督导访视4次,治愈率≥85%、规则治疗率≥90%。

  8、市疾控中心要按新《指南》的要求进行药库的配置和改造,做到地面有底垫,库房内有温、湿度计,保持温度0-30℃,湿度45-75%。做好免费药品验收、下发、妥善保管工作,药品发放要做好记录,防止药品的短缺和过期。

  (四)加强结核病实验室能力建设,开展耐多药结核病监测和治疗

  1、为提高病人发现率,积极应对耐药结核病的挑战,市疾控中心要积极做好准备,在省、市疾控中心的支持下,力争在年内能开展痰培养工作。

  2、要充分发挥乡镇查痰点在病人发现、治疗随访中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制片质量(痰检点查痰的数量达到本地区人数3/千的检查人次标准),切实提高痰涂片阳性检出率。疾控中心全年至少2次对查痰点实施盲法复检并反馈检查结果。

  (五)继续做好健康促进和业务培训工作

  1、将“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与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促进活动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市疾控中心要联合相关媒体单位至少进行1次电视或报纸宣传。

  2、市疾控中心要利用《中国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材料资源库(学校版2006年)》在我市中小学生中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

  3、2010年9月份,常州市疾控中心将举办一期省、市级继教项目“卡介苗接种质量控制与异常反应处置提高班”,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工作做好防治业务的学习和培训。

  4、全市乡、村医生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85%。各医疗单位年内举办2期(上、下半年各一期)结核病防治人员和相关医务人员防治技术、工作要求培训班。

  三、督导工作和年度考评

  1、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五率”工作和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检查指导。要每两月督导一次,全年督导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覆盖面达100%。

  2、年度工作考核依据“2010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点及考评标准”,重点为1-3季度工作督导情况和有指令性任务、量化指标的工作完成情况。

  3、市疾控中心年底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次年的1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监控科。

  附件:2010年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及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任务数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2010年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及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任务数

  

  镇(中心)卫生院

  转诊数

  新发涂阳发现数

  金城镇卫生院

  48

  14

  朱林卫生院

  26

  7

  直溪中心卫生院

  29

  8

  建昌卫生院

  20

  6

  社头中心卫生院

  20

  7

  茅山地区人民医院

  35

  11

  指前卫生院

  14

  4

  水北中心卫生院

  23

  6

  儒林卫生院

  28

  7

  尧塘中心卫生院

  21

  7

  洮西卫生院

  20

  5

  茅麓卫生院

  19

  6

  城东卫生院

  45

  14

  市人民医院

  100

  40

  市中医医院

  52

  20

  市第二人民医院

  20

  5

  合  计

  520

  167

  注:1、疑似肺结核病人=临床症状+X线疑似肺结核或仅X线疑似肺结核者。

   2、转诊率=疑似肺结核病人开转诊单数/疑似肺结核病人数×100%。

   3、转诊到位率=转到指定单位病人数/疑似肺结核病人开转诊单数×100%。

   4、转诊人数含肺结核重症、严重合并症等在市人民医院传染科住院治疗者。

   5、转诊指定单位:市疾控中心结防门诊、市人民医院传染科(重症需住院的病人)。

6、市疾控中心结防门诊检出的涂阳病人算转诊医院的发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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