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我市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验收之年,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意见》如下:
一、考核单位
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人口计生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经济贸易局。
二、考核细则(附后)
三、考核办法
1.对照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细则,采取日常统计、听取汇报、电话问询、问卷调查、年终验收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估。
2.采取百分制积分方法: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局、建设局、交通局、教育局、经贸局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中得满分为90分,在金城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获一等奖的得10分,二等奖的得8分,三等奖的得6分,以两块合计计算总分。工商局、人口计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得满分为100分。
四、奖励办法
1.经考核,对综合治理职责履行情况较好、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2.创新激励奖。年度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在综合治理工作中成效显著,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评估认定。
3.先进个人奖。年度内工作认真、成绩突出的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 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评选出3—4名先进个人。
以上意见希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金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0年3月5日
附件:
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细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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