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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0年托幼机构儿童龋齿防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33899166-5/2010-00004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2010〕8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0-01-18 公开日期 2010-04-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0年托幼机构儿童龋齿防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托幼机构儿童龋齿防治工作的通知
坛卫〔2010〕8号

 

  为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学校(含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的通知》中的“加强口腔保健工作,预防龋齿发生”的精神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确保儿童身心健康,有效降低龋齿发生率。经市教育局、卫生局研究,决定由市妇幼保健所统一人员培训(保健老师),统一组织实施对所有在园儿童进行口腔保健,每学期两次,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新增完善2008年上半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苏价费〔2008〕209号),10元/人/次,希各托儿所、幼儿园遵照执行。

  金坛市卫生局                       金坛市教育局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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