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数据局 > 政策法规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4139556/2010-0003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数据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行服组〔2010〕第22号 发布机构 行政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10-08-04 公开日期 2010-09-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坛行服组〔2010〕第22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加强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确保重要权利规范、准确、阳光行使,根据市纪委《关于在市级机关开展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试点工作的通知》(坛纪发〔2010〕2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中心”的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规范权力运行、构建惩防体系为目标,通过开展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试点工作,加强对“中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形使的监督,进一步构建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运转协调的权利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成立监管小组。行政服务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薛一平任组长,党工委书记曹国民任副组长,张慧玲、刘网华和赵梅芳为组员的监管小组,负责对“中心”推行 “四不直接分管”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监督检查。
    (二)确定分管人员。由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提名,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中心”的财务和人事工作由副主任王云平分管;“中心”的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由“中心”纪工委书记蒋学军分管。
    (三)健全完善制度。结合“中心”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民主议事制度、物资采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决策票决制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四)细化工作举措。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分管领导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按制度的要求和程序办事。
    1、规范财务管理:要严格遵守财政、金融、会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一般日常财务支出由分管财务的副职审签,正职审批;大额度的日常财务支出,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分管财务的副职组织实施,副职和正职联合审签。
    2、规范人事管理:分管人事的副职主要负责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干部提拔任用以及重要岗位的人员变动,由分管人事的副职提出方案,报正职审定后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分管人事的副职要严格按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组织程序实施,正职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加强监督管理。
    3、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按照规定纳入市招投标(政府采购)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报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后参加市统一的招投标活动;按照规定不需要实行招投标的零星工程建设项目,经正职同意,由分管工程建设的副职组织实施,正职加强监管并审批。
    4、规范物资采购管理: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资采购,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后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大宗物资及集中性办公用品采购,由分管物资采购的副职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明确专人,按照“管采分离”的要求进行集中采购;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零星物资采购,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分管物资采购的副职加强监管。正职及分管物资采购的副职不得直接参与采购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中心”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注重工作研究,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
    (二)严肃纪律。“中心”主任是落实本实施意见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四不直接分管”制度。“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四项工作后,既要分权、制权,又要防止监督失控;分管四项工作的副职,既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慎重用权,又要主动接受监督。                             
    (三)强化监督。要将“中心” 《关于开展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制定的相关制度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或采取多种方法广泛进行宣传。定期召开大会,通报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82880073),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
 
                                                                          二O一O年八月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