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市委市政府开发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以下简称“权力透明运行系统”),系统已于今年8月份正式投入运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是省委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举措,《2010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指出:“今后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保密的外,凡是没有经过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针对上述要求我局对本单位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数据库。各科室(单位)自即日起应加强“权力透明运行系统”运作,必须确保每一项行政权力事项进系统。
2.目前我局自建业务系统尚未实现与“权力透明运行系统”数据的对接,在自建业务系统改造完成之前,相关操作人员应在自建业务系统和“权力透明运行系统”同时办理(即“二次录入”)相关业务。
3.“权力透明运行系统”中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在“行政服务系统”中受理,由行服中心国土窗口统一收件。
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其他(权力)”的事项由相关科室(单位)在“权力运行系统”中办件登记。
涉及“单位内部审批”的事项,包括: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批,由相关科室(单位)在“单位内部审批(系统)”中办件登记。
4.近期,江苏省、常州市有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对我市“权力透明运行系统”进行检查验收。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开展本科室(单位)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