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是第20个全国“土地日”,我局将围绕“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国土资源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大力营造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舆论氛围,为国土资源管理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以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全社会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意识为目标,结合我系统“依法行政”攻坚年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土地政策,推动国土资源事业继续蓬勃发展。
二、目的意义
要通过本次迎接第2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达到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推动国土事业各项工作,展示国土人形象及促进全社会关注国土资源管理,支持国土资源工作的良好效果。
三、宣传内容
经局党委讨论决定,制定《第2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计划表》(见附件),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各科室、部门要依据计划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宣传,把本次活动开展得多姿多彩,富有实效。
四、工作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活动,把它作为宣传国土系统工作成绩、反映国土系统干部职工风貌、树立良好形象的契机,精心组织,周密计划,责任到人。
2.要突出宣传重点。既要充分展现我系统亮点工作和取得成就,又要突出重点,大力宣传国土系统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城乡统筹、保护资源环境、维护群众权益的实际工作和取得成绩。
3.要整合宣传资源。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特别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形成宣传合力,策划组织一系列有较大影响力的专题报道,增强宣传效果。
4.要营造浓厚氛围。宣传活动要与国土文化建设相结合,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相结合,精心组织开展一些有特色、有影响的宣传活动,要把宣传活动延伸到镇村、社区、企业、学校,吸引广大群众广泛参与。
五、职责分解
1.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各科室、单位必须全力做好局宣传活动的配合协助工作;
2.各国土资源所(分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在所在镇(区)进行法律咨询与材料发放;
3.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要及时更新布置各类宣传橱窗,悬挂宣传横幅,刷新宣传标语;
4.各国土资源所(分局)根据区域特点,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好综合座谈会;
5.各项宣传活动责任人要周密计划,及时准备好活动内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6.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各科室、单位须在6月30日前,将活动照片、开展情况和活动小结报局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土地日 宣传 方案
抄送:常州市国土资源局
金坛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0年5月24日印发
共印38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