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实施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增强局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经局研究决定,现将《金坛市气象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实施方案见附件)。
金坛市气象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金坛市气象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实施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现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如下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拓展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进一步落实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切实彰显透明度,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气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服务的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创新干事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促进和加快气象事业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党员群众在新形势下推动事业发展,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2、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进行,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员保障条例》等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党员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
4、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方便党员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5、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新办法、新途径,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注重效果,有序推进。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拓展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
6、内外有别原则。党务公开既要充分体现党员的民主政治权利,又要切实维护党务工作的严肃性。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在不涉密的情况下,按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7、相互促进原则。党务公开要与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努力巩固和提高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成果,形成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三、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1、党务公开内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全局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本单位全体党员群众和社会公众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可按固定(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情况进行。
固定(长期)公开内容: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
定期公开内容:组织活动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党组织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及测评情况;党员发展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以及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
随时公开内容: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关于单位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和阶段性工作重点;重大财务开支情况,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主要公开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处置结果;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意见建议落实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2、公开形式: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召开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开辟党务活动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党务公开栏、电子屏幕、简报(报纸)、党务公开意见箱和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要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将党务公开栏中定期公开、随时公开的内容,以会议、材料等形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3、公开程序:一是审核环节。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在公开前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或由党员群众提出建议,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公开的内容由职能处室和单位或所涉及的个人提供,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二是公开环节。具体承办公开工作的单位部门,将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按照规范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对于党内重要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三是反馈环节。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公开时限: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一般应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的再次公开。
四、工作要求
1、实行党务公开必须按照“党组织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一规范进行。
2、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局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和机构职责另行行文。
3、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有着密切的联系,两者有机统一,不可分割。在公开内容和形式上,党务和政务将综合考虑,合并设置。在开展党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以达到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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