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坛委办字〔2010〕62号文件精神要求,全面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做好节能工作,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全体职工共同参与的节能用电工作机制,特通知如下:
1、 办公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倡导绿色照明,做到人走灯灭;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时,减少待机消耗,做到人走机停;从即日起,年内不使用空调。
2、下班前各办公室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必须把电源线插头拔掉(机房相关设备除外)。
3、气象台根据业务需要,确定需要用电设备,报局办公室备案。
4、局办公室在下班后检查各办公室落实情况,并记录在案。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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