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调整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体制调整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综合监督,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服务发展、依法行政、改革创新、执行落实、沟通协调”五种能力,积极倡导“刻苦钻研、争先创优、求真务实、联系群众、清正廉洁”五种优良作风,打造一支能力强、作风优、素质高、形象好的执法团队。
一、强化监管保质量,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在机构改革到位之前,继续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职能。一是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坚持食品安全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和协调会议制度;及时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总结。二是强化综合监管。加强信息的交流、收集、整理、综合、发布和预警监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加强对乡镇食安办工作的指导。三是认真做好牵头工作。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牵头组织开展重大节日和特定时期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尤其是要全力保障上海世博会和省运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四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三下乡”活动、节假日和专项整治主题宣传等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五是未雨绸缪,提前介入餐饮服务、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工作;加强队伍培训,熟悉监管流程,开展调配摸底,收集相关资料,为接管工作做好准备。机构改革到位后,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的职能职责,认真履行餐饮服务、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职责。
(二)加强药品生产源头监管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以新版药品GMP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提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一是继续落实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制度。实行信用等级评定网上公示、失信企业约谈制度,规范药品生产和医院制剂配制行为。二是有步骤推进质量受权人和驻厂监督制度。在高风险企业继续实行驻厂监督制度基础上,对高风险企业、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三是抓好新版药品GMP、2010版《药典》的宣贯工作。突出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组织开展分级培训。四是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开展麻黄碱、咖啡因、蛋白同化制剂等重点品种专项检查,确保特殊药品安全。六是围绕上海世博会和省运会的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市场监管和风险预警。加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力度,开展质量考核评估,促进公众合理用药。
(三)规范药械流通市场秩序
一是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并统一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购进验收、索证索票、分类管理、特药经营、从业人员资质管理等相关制度,提升药品经营质量水平。二是强化药械市场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全年重点安排认证换证后续追踪、医疗器械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3项专项检查。抓好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三是提高农村药品“两网”运行质量。巩固农村药品供应网,构建覆盖城乡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药品集中配送到村达100%;不断拓展思路创新机制,探索适合本地区农村药品监管模式,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协管员、信息员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两网”建设向纵深发展。四是加强药械使用环节监管。认真组织实施《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水平。五是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力度,对违法严重、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及时监测,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加强广告药品抽样力度,强化暂停销售、撤柜下架等行政强制措施。
(四)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国家局“强化部门联动、强化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落实”的总要求,扎实开展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今年要突出重点开展五项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通过邮政物流购销假劣药品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非法渠道购销药品行为;二是开展出租出借许可证、走票、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药品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三是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四是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产品质量专项检查,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五是开展专科医疗机构药械使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专科医疗机构药械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切实做好药品监督抽样工作
科学制订抽检计划任务,突出国家基本药物产品抽验重点。加大对高风险品种、问题品种、广告量大品种抽验力度,提高实验室检验靶向命中率。
(六)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制度,规范应急工作流程,加强应急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习演练,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强化应急值守,确保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控制现场、控制产品、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危害和影响。
二、强化服务促发展,推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一是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监管于服务之中,服务服从于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大局;二是依托专业立足本行,加强政策法规及监管本领学习,提高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医药产业发展的能力水平;三是认真落实帮扶措施,实行领导联系企业制、专人定点帮扶制等措施,服务项目建设和医药经济发展。
(二)进一步优化食品产业和医药行业的发展环境
按照《金坛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若干措施》的要求,全面实施《关于促进金坛市医药产业发展工作的意见》、《金坛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运用监管优势、构筑政策法规和产业信息发布平台,强化公共服务功能,积极向上争取,指导企业做大做优做强,进一步激发食品产业和医药行业的整体活力,使之真正成为全市经济的支柱产业。具体做到:一是对新开办企业,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合理规划的建议。帮助相关重点行业和企业做好药品生产企业申报和药品注册申报工作,并实行领导工作责任制,开展跟踪服务。二是对成长型的企业,做到扶优扶强。帮助企业按照质量规范体系进行管理;对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经常向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引导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对成熟型的企业,做到科学监管,为企业实现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等支持,使医药经济逐步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新亮点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深化改革增效能,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一)稳步推进食品药品机构改革
一要加强机构改革组织领导,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发动与宣传,深刻领会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作用,做到服从大局不含糊,推进改革不动摇。二要坚决贯彻执行省、市政府机构改革决议部署,完成各阶段改革目标任务,确保本部门在机构改革过渡关键时期,制度不乱,工作不断,人员不散,确保政通人和,监管事业稳步推进。三要严格遵守机构改革相关纪律,及时做好人财物清理清查、登记造册、妥善交接等工作,杜绝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强化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思想能力作风建设
一要大力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要以提高各级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为目标,科学制定规划,加大培训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能力,提高为公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促进监管队伍能力提升。二要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不拘一格选拔、使用人才,建立健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和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发队伍整体活力。三要建立科学的考核奖惩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和奖惩。四要开展丰富多彩的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建设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重点突出的大文化建设格局,为提升职工素质、增长职工才干提供舞台。
(三)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及时清理公示执法依据、部门职责权限、有效规范性文件、监管人员基本信息等内容,实现行政职权阳光公开。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丰富执法内涵,提升执法理念,确保执法效能,积极推行服务式监管和说理式执法;坚持执法监督重心前移,做到教育在先、培训在先。规范自由裁量,实行重大案件案审会集体讨论制度,实现执法公平、公正。三是提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在强化监督、解决争议、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的作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迎接普法领导小组验收考核。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金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大力推进阳光审核、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要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处利用手中权力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等案件。四是继续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领域商业贿赂,推动和促进纠风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五是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向人大及政协领导汇报工作、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社会满意度调查、走访行政管理相对人、查办案件回访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为全面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任务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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