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及管理情况已经财政委托审计部门审计,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二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情况
2008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3.42亿元(不包括年度结息),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计划(20.40亿元)3.02亿元,比上年同期(18.77亿元)增长24.77%。其中市区归集16.28亿元,武进归集3.67亿元,金坛归集1.50亿元,溧阳归集1.97亿元。全市共向职工个人结付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16575万元,结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已全部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本金。
2008年全市共审批359922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2.54亿元,占全年归集额(包括年度结息)的50.00%。其中:市区审批263168名职工提取9.2亿元,武进审批49376名职工提取1.64亿元,金坛审批20594名职工提取0.80亿元,溧阳审批26784名职工提取0.91亿元。
2008年全市计提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4217.56万元,比上年增长217.47%,年底全市累计建立廉租房补充资金1.85亿元。
2008年12月31日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达70.94亿元,比年初净增12.54亿元,其中:市区为48.57亿元,武进为10.99亿元,金坛为5.32亿元,溧阳为6.07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
2008年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0132户、18.40亿元,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计划(18.1亿元)0.30亿元,比上年同期(22.51亿元)下降18.22%,其中市区放贷6958户、12.59亿元,武进放贷1596户、3.05亿元,金坛放贷808户、1.36亿元,溧阳放贷770户、1.40亿元。
2008年12月31日,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达64.20亿元,占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的比例为90.50%。其中市区为45.07亿元,个贷比例达92.79%,武进为9.76亿元,个贷比例达88.80%,金坛为4.26亿元,个贷比例达80.08%,溧阳为5.11亿元,个贷比例达84.18%。
2008年12月31日全市住房公积金国债投资余额为1.12亿元,其中市区为0.81亿元,金坛为0.15亿元,溧阳为0.16亿元。
2008年12月31日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总余额为65.32亿元(不含银行定期存款),其中个人贷款占98.29%,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达92.08%,其中市区为94.46%,武进为88.80%,金坛为82.89%,溧阳为86.82%。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二届一次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中心全面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根据省建设厅的相关要求,在全市实行汇缴基数与比例“控高保低”;制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各类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开展受托银行扩面培训,受理职工投诉与开展行政执法相结合,全年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416家,新增缴存人数6.48万人;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经报管委会并颁布实施《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意见》,实行调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开放异地缴存本地贷款等新政,我市住房公积金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功能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稳定作用初步显现;通过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排查业务、财务上的流程与环节,提高服务水平,改进操作流程,完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形成我市住房公积金以安全为核心,从资金、信息、队伍等多方面打造组成安全管理体系。
2008年,中心还进行了多项业务创新:按照利民惠民、方便职工、减轻职工群众负担的要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首月即可实行逐月还贷;推出了《新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暂行规定》,对毕业时间不满五年的新就业人员实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解决新就业人员住房困难问题;为方便各缴存单位,节省人力物力,在市区开展了住房公积金汇缴银行托收业务。
通过努力,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成效显著,个贷比率、资金使用率、资金运用率、资产优质率四项指标居全省第一,增值收益率指标居全省第二,累计提供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85亿元居全省第三。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9年3月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