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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电梯操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索引号 01414117-0/2009-0011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质技监发〔2009〕55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09-12-08 公开日期 2009-12-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电梯操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电梯操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坛质技监发〔2009〕55号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TSG.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电梯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电梯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为提高电梯操作人员安全技术水平,加强和规范电梯使用管理,防止和减少电梯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举办电梯操作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电梯(货梯、病床梯、餐梯等)的操作人员。

  2、上述无证或电梯作业人员操作证满二年的应参加培训考核或复审。

  3、参加培训的人员应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妨碍从事相关操作的生理缺陷。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12月21日(星期一)报到,培训时间:12月22日至29日培训,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培训地点: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大楼四楼422室(南环二路38号)。  联系人:顾芸  咨询电话:82357611。

  三、培训费用

  根据苏价费〔2003〕408号、苏财综〔2003〕157号文件精神,每位学员需交培训费、资料费、证费共计350元。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四、培训须知:

  报到时须交一寸半身免冠照片叁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培训结束经理论、实践操作考核,合格者发给全国通用的操作证。凡复审人员须将原证交回。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妥善安排工作,按时派员参加。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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