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爱岗敬业老工商”、“岗位成才新工商”和“优秀中层干部”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14117-0/2009-0011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动态信息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工商(2009)46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09-11-09 公开日期 2009-12-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爱岗敬业老工商”、“岗位成才新工商”和“优秀中层干部”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爱岗敬业老工商”、“岗位成才新工商”和“优秀中层干部”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坛工商(2009)46号

  各工商分局、机关各科室:

   2009年度,全局广大干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强素质、提效能、促发展、树形象”和“红盾心连心·保民生护企业促发展”主题,在营造公平竞争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推动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激励全局广大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爱岗敬业老工商”、“岗位成才新工商”和“优秀中层干部”评比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爱岗敬业老工商:年龄50周岁(含)以上或参加工作满30年(含)以上的干部;

      (二)岗位成才新工商:2004年1月1日(含)以后进工商,在工商部门工作两年(含)以上的干部;

      (三)优秀中层干部:机关科室和基层分局现任中层正、副职。

       二、评选时间

   2009年11月10日――2009年12月10日。

       三、评选条件

      (一)爱岗敬业老工商:

   1.工作热情高。热爱本职工作,勤奋敬业,任劳任怨,甘为公仆。

   2.奉献精神强。恪尽职守,有理想、守纪律,廉洁自律,乐于“传、帮、带”。

   3.思想素质好。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二)岗位成才新工商:

   1.工作热情高。热爱本职工作,勇挑重担,恪尽职守,秉公执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业务技能精。刻苦钻研业务,肯学肯干,勤于学习,勇于开拓创新,勤政高效。

   3.思想素质好。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有理想、守纪律,廉洁自律。

     (三)优秀中层干部:

   1.觉悟高,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乐于学习、勤于学习;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觉悟高,大局意识强,道德素养好,勤政廉洁。

   2.能力强,有较高的管理水平。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同志,团队凝聚力战斗力强;熟练掌握岗位业务技能,工作中善于分析,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

   3.作风优,有强烈的进取意识。严格遵守“六条禁令”,以身作则,办事高效,品行端正,关心干部,积极探索工商工作的新特点,善于总结思考,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管理机制。
    4.形象好,有扎实的群众基础。努力维护工商形象,严格要求,廉洁自律,执法公正,对工作充满激情,遇事不推诿,群众满意度高。
    5.实绩显,有开拓创新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无私奉献,带领分局(科室)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评选名额

   (一)“爱岗敬业老工商”3—5人

   (二)“岗位成才新工商”2—3人

   (三)“优秀中层干部”  3—5人

      五、评选程序
   (一)初评

   1.在自下而上、充分发扬民主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以各分局和科室为单位分别推荐“爱岗敬业老工商”候选对象1—2人;“岗位成才新工商”候选对象1—2人;“优秀中层干部”候选对象1—2人。

   2.根据各分局和科室推荐出的候选人人选,由局党组研究确定全局候选人人选。“爱岗敬业老工商”候选人8人;“岗位成才新工商”候选人5人;“优秀中层干部”候选人8人。

   3.由全局干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选。
   (二)公示

   对推荐并当选为“爱岗敬业老工商”、“岗位成才新工商”和“优秀中层干部”的人选在局OA网公告板进行公示。

      (三)表彰

   1.对获得“爱岗敬业老工商”、“岗位成才新工商”和 “优秀中层干部”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对获得“爱岗敬业老工商”、“岗位成才新工商”、和“优秀中层干部”的人员将与2009年年度公务员考核挂钩。

      六、评选要求

   (一)推选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保证质量。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实际贡献作为衡量标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一是发生行政差错或复议改变、诉讼败诉案件的;二是近年来干部职工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的;三是本年度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三)此次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由人教科负责落实,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