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土木工程仪器的产品质量,防止出现区域性的产品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决定对我市所有土木工程仪器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产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的配备和管理;
2.原、辅材料的进厂验收;
3.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4.产品出厂的质量检验;
5.产品实物质量状况。
二、时间安排:2009年8月到12月
三、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
2.产品抽样检验。
望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监督检查工作,准备好相关材料。
二○○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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