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预备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全面检查各镇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一步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市安委会将于2009年12月中旬开始进行全市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工作,请各镇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金坛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要求,做好迎查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与市政府签订的《金坛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金坛市2009年度镇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和《金坛市2009年度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二、考核办法:
1、各镇区根据《金坛市2009年度镇(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对照考核,并抽查1-2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台账;
2、列入考核的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单位)根据《金坛市2009年度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对照考核,有监管下属企业的部门和单位抽查1-2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台账;
3、考核采取百分制形式进行考核打分。得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75分以上为良好,得60分以上为合格,得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要求:
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时间定于2009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的自查总结时间和有关统计数据及考核指标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0日。
2、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考核细则的要求,认真撰写年度安全生产总结,整理好有关台账资料,做好迎查相关准备工作;
3、考核组采取听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和管理台账等方式,严格按照《金坛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考评。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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