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塔式起重机司机及指挥工和架子工
索引号 753901495/2009-0000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应急管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09-04-10 公开日期 2009-06-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塔式起重机司机及指挥工和架子工
 
关于举办塔式起重机司机及指挥工和架子工

  为切实提高塔式起重机司机及指挥工和架子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和减少因缺乏安全技能与知识、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等因素而引发的各类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于建设局商定,决定举办塔式起重机司机及指挥工和架子工安全技术初训与复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初训。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经过半年以上实习、具备塔式起重机司机及指挥工和架子工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目前尚未领取特种作业IC卡的人员必须参加初训;

  2、复训。凡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2009年12月30日前到期的上述人员必须参加复训,过期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按初训处理。

  二、培训时间

  1、塔式起重机司机及指挥工培训班4月15日至4月17日;

  2、架子工培训班4月22日至4月24日;

  报到时间均为开班当日上午8:30。

  三、培训地点

  金坛市建校(市建设局大院内)。

  四、培训费用

  初训人员每位交教材资料费、培训费、实习费310元,IC卡费20元,合计330元;复训人员每位交教材费、培训费155元,IC卡费20元,合计175元。食宿费用自理。

  五、需带资料

  1、报名时须将《培训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整交至报名处,体检到中医院或人民医院。

  2、参训人员需提交1寸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初中以上,没有学历证书的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3、复训人员还需携带《特种作业IC卡》。

  请各单位做好学员送培工作。

  联系人:林木森    82698516

   王  伟    82824215

  附:《培训人员登记表》(可复印)

    二00九年四月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