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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对渔业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进行百分制考核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62/2009-0003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农业农村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农发[2009]74号 发布机构 农林局
生成日期 2009-03-28 公开日期 2009-04-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对渔业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进行百分制考核的通知
 
关于对渔业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进行百分制考核的通知
坛农发[2009]74号
    为了将2009年渔业科技入户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我市渔业科技入户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对聘用的技术指导员实行百分制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考核内容与标准
    1、发放资料(10分)
    (1)示范户手册发放到户,操作规程、标志牌上墙的得3分,缺一户扣1分;
    (2)物化技术补贴按标准发放到户的得3分,缺一户不得分;
    (3)及时按要求完成上报资料的得得4分,迟报一次扣1分,少报一次扣2分。
    2、开展培训(20分)
    (1)积极参加市组织的培训、会议的得5分,缺一次扣2分;
    (2)自办培训班5次以上的得15分,缺一次扣3分;
    3、入户指导(20分)
    (1)按时与示范户签订技术指导服务协议的得5分,少签一份扣2分;
    (2)按时制订分户指导方案,明确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并有针对性地结合实际调整指导方案,收到明显成效的得5分,少一户扣1分;
    (3)为每个示范户上门指导10次以上的得10分,缺一次扣2分。
    4、台账记录(20分)
    (1)示范户姓名、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填报准确的得3分,错一户扣1分;
    (2)按要求指导示范户填写示范户手册的得3分,少一项扣1分;
    (3)指导员手册等台账记录规范完整的得3分,有一项未记录的扣1分,两项以上未记录的不得分;
    (4)每个指导员上报信息5条以上,且上报的信息资料及时准确的得6分,少报一条扣1分;
    (5)按时上报半年、全年工作总结,且全面、完整、重点突出的得5分,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5、绩效评价(30分)
    (1)所指导的科技示范户河蟹养殖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100%,一般示范户、核心示范户、辐射户产量和效益分别比周边地区提高10%以上、15%以上、10%以上的得10分,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
    (2)示范户满意率达100%的得10分,有1户不满意扣2分,2户不满意扣5分,3户以上不满意不得分;
    (3)每个指导员至少培植1个亩效1万元、2个亩效5000元河蟹生态高效养殖示范户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6、附加分
    (1)在市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或会议交流科技入户专题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加5分,没有完成的扣5分;
    (2)获得科技创新成果,并经专家组确认的,每项加5分;
    (3)推广应用新模式、新技术、新方法,取得显著实绩或在指导服务方面有创新业绩者(需提供书面材料,并经专家组认可)的,每项加5分;
    (4)凡在常州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网站发布信息1篇的加2分。
    二、考核办法
    金坛市渔业科技入户工程领导小组、专家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采取自评、他评、抽查与询问相结合的方法,由指导员本人对照考核内容逐项打分,然后以镇农服站为单位开展评议,由市渔业科技入户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指导员所挂钩的示范户,以现场或电话查询的方法不定期进行抽查。得分评定以自评分与评议分作参考,抽查分为依据。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三、奖惩办法
    1、经费补贴
    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对指导员进行奖励,对优秀、良好、合格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合格的不奖励。
    2、精神鼓励
    指导员工作业绩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对于工作勤奋、业绩显著的指导员将推荐申报省、市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先进个人。
    3、惩处
    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到位的指导员通报批评;由于主观原因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考核不合格者及时淘汰,取消指导员资格,两年内不再聘用。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抄   报: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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