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精神,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努力完成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有关要求,现就切实加强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及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主动服务发展大局为首要任务,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机关、平安机关为目标,充分调动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等责任体制,促进全局稳定发展。以强化工作质效为主要目标,全力提升技术防范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努力使各类社会矛盾及时得到疏导和钝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主要工作
1、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反邪教、禁黄、禁赌、禁毒等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教育和要求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杜绝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的发生。积极主动地预防化解工作中的各类矛盾,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2、切实履行部门职责
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核心内容来抓。要着力提升防控体系建设水平,切实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做到组织、人员、责任和经费四落实,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
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资源和林地的管理,组织指导野生动物的保护,监督合理使用林业资源,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和林区治安工作。努力避免、压降火灾次数和由于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组织制定重大的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应急预案、做好防疫物资储备。认真开展“毒鼠强”查缴工作,坚决杜绝恶性事件。
3、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落实“三项排查”工作的各项措施,坚持不安定因素的定期排查和消除工作,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要高度重视环境污染、土地征用等各类涉农社会矛盾的监控、调处和钝化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提高“大调解”工作实效。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关注的问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矛盾。
4、加强法制教育
进一步提高农林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扎实开展法制教育和普法学习。结合普法和依法治市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和组织农林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5、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建立健全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和渔业、农机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努力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积极防止在农业生产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四、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宣传。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是建立和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基本方针,是促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大力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2、加强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好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考核。要注重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工作资料台账。局党委将进一步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对未达到目标管理要求的,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