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激发工作热情,营造积极向上、开拓进取的工作氛围,大力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争当苏南农业“排头兵”。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农林系统开展争做“十件好事”和“十佳农技推广人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各镇(区)农服站、兽医站、局属各单位。
2、评选标准:
十件好事:对全市的“三农”工作有重大影响、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重大贡献、对农林形象有很大提升的事。
十佳农技推广人员:政治素质好、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创新、对分管的工作做出突出成绩。
3、申报办法:2009年12月上旬申报。“十件好事”以实施主体申报,并阐述200-300字的申报理由;“十佳农技推广人员”由各单位推荐申报1名,附200-300字的主要事迹。
4、评选办法: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经初审、民主测评、考察,党委会研究决定并公示,最后确认。
5、奖励办法: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评选出的“十件好事” 和“十佳农技推广人员”,在“今日金坛”报纸上公开表扬,其它媒体给予一定程度的宣传,同时分别给予每件3000元和每人2000元的奖励。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二月十日
抄报:王国胜常委、王生大副市长,常州市农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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