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经告字[2009]11号
经金坛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坛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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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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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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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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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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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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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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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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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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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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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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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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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菜市场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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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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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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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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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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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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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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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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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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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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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厂东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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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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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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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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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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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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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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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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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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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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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工商所北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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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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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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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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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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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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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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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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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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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城东工商所北侧地块 5406 商业、住宅、办公 <1.6 <31% ≥25% 1450 1450 净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0月13日起,到金坛市东门大街158号金坛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拍卖申请人可于2009年10月13日至2009年10月19日,到金坛市东门大街158号金坛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接受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19日17时。
六、本次拍卖会地点为我局五楼会议室,拍卖时间为2009年10月20日9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由金坛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坛市东门大街158号
联系电话:0519—82801169
联 系 人:陈频、赵辉
开户单位:金坛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开户行:农行营业部
帐 号:10-625001040218987
金坛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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