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09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年终考评意见》下发给你们,希认真对照,抓好落实。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考评 意见 抄 报:常州市国土资源局
金坛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9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38份
2009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年终考评意见
为客观公正地反映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准确评价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工作实绩,进一步营造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制定2009年度国土资源年终考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便于操作的原则,加大对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执法监察以及地籍、测绘、信息等基础业务建设和内部管理的考核力度,激发全系统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评内容及方法
(一)对国土所(分局)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行政科室依据年初制定的条线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对各国土所(分局)进行年度目标百分制考核。
(二)对行政科室、事业单位进行评议。各国土所所长(分局局长)、支部书记对行政科室、事业单位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业务能力、服务基层、勤政廉政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
(三)对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各国土所(分局)、行政科室、事业单位组织对其成员在思想品行、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勤政廉政方面的表现进行民主测评。
三、先进名额及评定方法
(一)名额分配
1.各条线先进3名;
2.目标考核,先进国土所(分局)4名,行政科室4名,事业单位2名;
3.先进个人按在岗在编人员的20%确定。
(二)评定方法
1.条线先进的评定:目标考核办公室依据各条线目标考核得分取前4名,报局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2.“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评定:
(1)国土所(分局):依据各条线考核分值之和取前5名,再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2)行政科室、事业单位:依据各国土所所长(分局局长)、支部书记的评议,分别取前5名和前3名,目标考核办公室根据初定的先进名单报局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3.“先进个人”的评定:依据民主测评结果直接产生。
4.对在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局考核领导小组可以直接提名并参与评先。
四、有关要求
(一)各科室必须认真制定切合本部门实际的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二)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力争先进。
(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行政科室、事业单位、各国土所(分局)有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追究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全系统年终考评会于2010年元月上旬完成。各单位自行组织的考核、评议、测评在2009年12月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