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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38/2009-0001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国土资发[2009]9号 发布机构 国土局
生成日期 2009-02-27 公开日期 2009-03-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通知
坛国土资发[2009]9号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促进各项建设用地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利用,现就我市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三联动”制度
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是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土地高效集约利用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今年,局将采取科(利用科)、队(监察大队)、所(国土所)三方联动的方式加强对已供土地的利用监管,通过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程序,健全工作机制,把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作为当前严格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好。
  二、明确科、队、所三方职责及工作流程
  (一)利用科工作职责及流程
负责全市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工作,及时将供地信息录入建设用地跟踪管理系统,将供地基本信息及《建设用地批准书》交监察大队,对造成土地闲置的依法提出处置意见。
  (二)监察大队工作职责及流程
负责将土地批后监管纳入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范围,建立每季度三方共同巡查制度,同时每月30日前形成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跟踪监管情况统计表报局利用科备案。对闲置土地或违法占用土地情况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国土所职责及流程
按照巡查规定,对辖区内的已供土地进行跟踪管理,实地巡查并对开工建设情况现场拍照(每个项目分交地、开工、建设、竣工四个时间段拍摄存档备查)。将巡查情况每月25日前形成新增建设用地跟踪监管情况统计表报局监察大队备案,监督建设单位现场悬挂建设用地公示牌,同时按职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落实市局对建设用地跟踪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科、队、所三方须按各自职责建立好相应工作台账。
  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内容
  (一)是否按用地批准文件或出让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开工建设;
  (二)是否按批准的用途和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三)是否有少批多用或移址用地现象;
  (四)是否有擅自转让、出租土地现象;
  (五)有无其他违反用地批准文件或违反出让合同规定等行为。
  四、实行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考核制度
局将把三方职责的履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履行职责到位的给予奖励;凡监管不力的视情通报批评,作为年度扣分处理。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巡查,统计上报工作。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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