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对所属党支部及其班子成员职务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保留机关党支部,张朝胜同志任党支部书记,赵济红、王金胜、刘国平、孔解忠、于东华、盛吉祥同志任支部委员。
2.保留干休所党支部,徐锁芳同志任党支部书记,陈殿坤、胡菊生同志任支部委员。
3.保留烈士陵园党支部,王立新同志任党支部书记,蒋国伙、崔明华同志任支部委员。
4.保留老干部党支部,朱锁令同志任党支部书记,梁兰田、张国荣、王克勤同志任支部委员。
5.保留安置党支部,孔解忠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6.撤销殡仪馆和公墓办事处党支部,合并成立殡葬管理党支部,陈文同志任党支部书记,樊惠君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朱锁祥、孔六顺、施林军同志任支部委员。
7.撤销一福厂和纸品印刷厂党支部,合并成立工业联合党支部,陆粉庚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自发文之日起,各支部原任党内职务自行免除。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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