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金坛市市级行政机关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确保我局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以下七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局长室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贯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
2、科学有效地组织本局统计工作,按照《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完成年、定报上报任务,及时向市党政领导提供统计信息。
3、组织指导本市各职能部门、基层统计人员完成国家、部门、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对领导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4、运用统计数据,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实施统计监督,及时向市党政领导提供统计分析报告。
5、综合协调本市各职能部门的统计工作,制定本市的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审查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管理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抓好统计教育,加强统计队伍和统计基础工作建设。
6、监督检查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地方统计法规、统计行政规章在本市的实施,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活动。
7、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及时掌握全局工作人员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8、讲究领导艺术,处理好上下左右关系,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为本局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办公室、法制科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本局文件、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认真做好印章保管、文件收发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2、加强财务管理,严守财经纪律,严格履行经费报销审批手续。
3、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法制建设和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统计监审、检查工作,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4、做好市下达的目标管理工作,做好政务信息上报工作。
5、负责全市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和统计职称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
6、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做好来宾接待工作;认真做好局域网和各镇计算机网络技术维护工作。
7、组织做好本市镇统计站的年度考核工作,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8、做好党务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做好工会工作、妇女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业、三产统计科工作职责
1、按时完成工业、能源、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交通、科技等专业的年、定报任务及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完成企业调查工作任务及其他抽样调查任务。
3、围绕工业、能源、商贸和科技活动发展等状况,运用统计数据,适时搞好统计预测、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写好统计分析。
4、负责指导基层工业、能源、商贸和科技企业的统计工作,加强基础工作建设。
5、深入基层,及时掌握工业经济运行发展态势,开好工业经济季度形势分析会议,并写出分析报告。
6、加强农村统计网络建设,搞好各镇统计员的有关业务辅导,做好镇年度统计考核评比工作。
(四)农业统计科工作职责
1、按时完成农业、城市居民和农村住户调查的年、定报任务及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及时组织粮食测产,搞好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高质量地完成全市粮食测产任务。
3、认真组织全市生猪、家禽、生产者价格、生产成本等抽样调查工作,加强检查、监督,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4、深入基层,搞好城市居民、农村住户调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代表性,负责辅助调查员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工作。
5、围绕农村经济,应用统计数据,搞好统计调查、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适时撰写统计分析。
6、加强农村统计网络建设,搞好各镇统计员的有关业务辅导,做好镇年度统计考核评比工作。
7、完成全市农业经济核算任务。
(五)国民经济综合科工作职责
1、组织对全市国民经济的统一核算工作,制定统计调查计划,搜集市内和市外各类统计信息,组织整理分析,管理和发布全市性的统计资料。
2、按时完成综合、国民经济核算、服务业、劳动工资、建筑业、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的统计年、定报任务及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负责综合、协调全局统计分析计划,撰写带全局性、综合性和专题性的统计分析文章,及时向市党政领导和社会提供适时、实用的统计分析报告。
4、负责起草年度统计公报,高质量完成《金坛统计信息》、《金坛统计年鉴》的编印工作。
5、负责扎口对社会各界提供宜公开的统计资料。
6、按《保密法》规定,认真做好各项综合性统计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
7、加强农村统计网络建设,搞好各镇统计员的有关业务辅导,做好镇年度统计考核评比工作。
二、政务公示制度
(一)身份公示:规格、样式统一,内容包括姓名、职务等。
(二)人员去向公示:要求统一规格、格式,挂在办公室门外墙上,内容包括在岗、开会、出差、请假四项。
(三)机关内设机构示意图公示:根据本部门内设机构统一制作,格式美观、大方、整齐。
(四)科室工作职责公示:各科室的工作职责按各自业务范围制订,统一规格制作,张挂于各科室内。
(五)服务承诺公示:公开服务承诺制度,真正做到讲求实效,提高业务质量,规范办事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六)服务指南公示。内容包括办事依据、程序和要求。
三、服务承诺制度
(一)承诺内容:
1、不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2、不违规、违纪,处理公务公正无私;
3、不独断专行。对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未经集体研究,不能擅自处置。
4、不擅离职守。要遵守机关工作、作息制度,上班时间不准打牌、洗澡、网聊、炒股、玩游戏和办私事,出外办事要公示,因病、因事实行逐级请假制度。
5、不以权谋利、损公肥私。在处理公务中严禁“吃、拿、卡、要”和收受被服务单位的礼券、礼品、礼金;
6、不做违反思想道德和有损干部形象的事。不准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和其他违纪活动,杜绝歪风,树立正气。
(二)违诺处理:
1、在工作中,态度粗暴,言行举止不文明的,由部门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服务态度生硬,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给予行政告诫;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违规待岗处理,同时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连带责任。
2、对能马上办理的事,拖延不办的,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属主观上故意刁难而拖延办理的,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告诫处理或纪律处分。
3、没有按服务承诺的时期内办结的,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因有关人员的主观原因导致效能低下没能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的,给予有关人员行政告诫或违规待岗处理,同时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连带责任。
4、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告诫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5、不执行收费标准,私自提高收费标准,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给违规主要责任人作待岗处理,并追究职能部门领导的责任,私自降低收费标准给国家造成损失的,给有关人员按违规待岗处理,情节严重,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6、对有其他违规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四、首问责任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群众来我局办事,被询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负责首问责任。首问负责制适用于本局全体工作人员。
(二)首问人的责任
1、办事人到本单位咨询或办理有关事宜,首问人要主动热情解答办事人的咨询,属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事,应当即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
2、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其他责任人的事,首问人应主动为对方告知或联系有关经办责任人。若有关责任人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人应向对方说明情况;若对方有需要转告或日后继续帮助其联系的,首问人应将前来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进行登记,并负责转交(告)经办负责人;若遇经办责任人出差或暂无责任及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人应及时向本级或上一级领导报告,并给对方答复。
3、办事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系统职责范围内,首问人应向对方解释,并尽自己所知情况给予指导和帮助。
4、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不得冷漠待人,敷衍塞责,办事拖拉推诿。
(三)首问负责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职业务,了解系统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四)对遵守首问负责制的个人,群众评价好的,单位应予以表扬鼓励。
(五)对违反首问制被投诉查有实据的,视情节,将给予批评教育、通报等处理。
五、否定报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履行好岗位职责,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增强统计工作透明度,决定对各业务岗位,实行否定报告制度。
(一)否定报备指本局各业务岗位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对服务对象申办事宜依法否定,不予办理的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备,经分管领导审核认为经办人员“否定”依法不正确或依据不足需予以否定的,应向局长报备。
(二)本局各业务经办人员在办理具体业务时,对来办事人员的申请事项需予否定的,应填写《否定报告情况表》,注明否定的原因,并依职责权限逐级报备,此表由机关经办人员填写,按职责、权限报批后,在本单位留存备案。
(三)否定报备的范围:
1、不符合规定的统计调查项目;
2、不符合条件的统计从业资格证申领事项;
3、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其他业务被否定的。
(四)否定报备的纪律
1、工作人员处理具体业务时遇有疑问,超越自身权限或内部操作规定所限等事宜应及时请示报告,不得直接列入否定报备。
2、当事人对否定决定不服的,可向有关科室或直接向局长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诉,经审查后应及时予以答复,当事人书面申诉的,各有关科室也应书面答复,并向局长报备。
(五)否定对象的权利
当事人对机关的否定不服的,可直接向投诉中心投诉。
六、失职追究制度
为加强我局的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危机感,树立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失职追究
失职追究指的是工作人员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对其追究行政和经济等责任的一种制度。
(二)失职的种类
1、不认真贯彻各项方针政策,对市效能建设的重要部署组织实施不力的;
2、没有依法行政、越级、侵权、卸责,该办的事不办或拖办,违诺的;
3、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造成严重事故或使国家、集体资产受损,玷污部门形象的;
4、工作过失造成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或泄露工作秘密的;
5、执法执纪和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6、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严重损失的;
7、违反各项廉政制度,利用职权“吃拿卡要”,造成恶劣影响的;
8、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被举报、投拆查有实据的;
9、不服从领导,对抗局领导和科室领导决定的,影响政令畅通的;
10、对下属的违法违纪行为包庇、放任的;
11、不接受群众、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投诉中心的合理建议和中肯批评的。
12、其它被认定为失职的行为。
(三)责任追究
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失职,视其性质和情节,除按党纪、政纪处分和我局原规定进行处理外,还要追究经济等方面的责任。
1、工作人员当年内失职被告诫1次的,在全局大会上做检讨,扣发局当月奖金,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被告诫2次或监察建议1次的,在本系统内通报批评,扣发局半年或全年奖金的一半;被告诫3次(含3次)以上或监察建议2次(含2次)以上的,按待岗处理,扣发全部奖金,取消其科室的年度评选先进资格;待岗2次的,调离本单位或责令辞职。
2、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效率低下,违诺的,服务对象来本局办事的路费、误工补贴等,由当事人支付。
3、工作人员有失职种类中的第3项错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公共设施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
(四)科长的失职追究
科长在效能建设中应起带头的表率作用。有下列违纪违规和失职行为的,给予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
(1)当年被投诉查有实据在3次(含3次)以上的;
(2)当年被告诫2次(含2次)或监察建议1次(含1次)以上的;
(3)对本科室人员疏于管理监督,出现一个人当年被告诫3次(含3次)或监察建议2次(含2次)以上的;
(4)不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的领导责任,造成本科室在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
(5)本人或本科室人员出现年度考核不称职。
(五)组织实施
1、失职追究工作由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本制度若与以前制定的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七、绩效考评制度
为了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为年度公务员(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工勤人员)考评工作提供依据,制定如下绩效考评细则;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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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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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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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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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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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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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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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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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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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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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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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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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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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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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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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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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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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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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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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团结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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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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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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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知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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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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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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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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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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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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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拓创新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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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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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工作态度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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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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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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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遵守规章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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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出勤情况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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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工作数量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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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17、工作质量
|
4
|
|
|
|
18、工作成效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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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社会效益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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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经济效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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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四个方面20项内容共100分,分为三个等级,85分以上为优秀(按优秀比例从高分取足),70-80分为称职(合格),70分以下为不称职(不合格)。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