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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全市公安机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413910X/2009-0006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09〕207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09-10-22 公开日期 2009-11-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全市公安机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公安机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坛公局〔2009〕207号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公安机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的方针,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1.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下属单位2008年以来由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规模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排查,着力整改公安机关内部工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2.按照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和《全省公安机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要求,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法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案件。

   三、实施步骤

   从现在起,用2年左右的时间,分动员部署、深入排查、落实整改、巩固成果四个阶段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广泛动员部署(从现在起至200910月底)。公安机关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部署要求上来,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是深入排查问题(200911月至20102月)。对公安机关及下属单位2008年以来由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规模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在项目决策、城乡规划审批、项目核准、土地使用权审批出让、环境评价、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及建设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研究整改措施,能整改的及时进行整改。

      三是认真落实整改(2010年320113)。针对查找发现的各种问题和隐患,认真分析研究表现形式、发生规律、主要特点和产生根源,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治理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要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违法违纪行为和因监督管理不力、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有针对性制定预警防控措施,强化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落实内部监管责任,最大限度地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机会。

      四是巩固治理成果(20114月至20119月)。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解决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进行“补课”。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及时把成熟有效的措施、办法转化为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市局纪委、办公室、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经侦大队等部门为此次全市公安机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分工是:

   1.市局纪委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作出总体部署,搞好任务分解,全面掌握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2.市局办公室对公安机关及下属单位2008年以来由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规模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排查,着力整改公安机关内部工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把排查问题、落实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

   3.市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完善安全管理法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细化安全措施,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深挖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和渎职失职行为,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市局经侦大队按职责分工认真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工程建设领域的刑事犯罪案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以谋取私利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突出问题的工作,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局长单骏初任组长,市局指挥中心主任成明生、副政委兼纪委书记赵鹏任副组长,市局纪委、办公室、治安大队、经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纪委,由市局审计室主任马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同志为联络员。

      二要加大办案力度。各成员单位要与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执法执纪机关加强联系沟通,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坚决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治理工作迟缓的,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掌握本警种条线的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分类指导,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市局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四要加强工作报告。各成员单位要将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情况、警种条线开展治理工作情况、公安机关内部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重要情况及时报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9月初,市局各成员单位要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将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向市、省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报告。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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