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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辅警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413910X/2009-00060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09〕203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09-10-14 公开日期 2009-11-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辅警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辅警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
坛公局〔2009〕203号

   今年6月,市局报请市政府批准新招录400名辅警。几个月来,这支队伍在各级公安机关的直接领导下,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在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各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已成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一支不可缺少的专业辅助力量。但由于管理运行机制不畅和队伍建设不力等问题,少数队员利用辅警的特殊职业和身份进行违法乱纪,影响了辅警队伍的整体形象。为顺利实现“提升精气神,打造新形象”的年度目标,进一步提高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勤形象,解决辅警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这支队伍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市局决定在全市辅警队伍中开展一次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辅警队伍管理为目标,按照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和从有利于辅警队伍稳定、有利于充分发挥辅警队伍作用、有利于公安机关实施有效管理的原则,着力在辅警队伍的组织程序、管理体制以及队伍日常管理等方面加强规范,把我市的辅警队伍真正建设成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稳定的正规化的专业队伍。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辅警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政委严月林任组长,副局长贺国洪任副组长,纪委、督察、政工、办公室、治安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治安大队保指中队,负责教育整顿期间的组织、指挥和督促工作。

   三、教育整顿范围及目标任务

   此次教育整顿对象为基层派出所、巡防大队、交巡警大队等单位在用的辅警队员。通过教育整顿,培养一批政治合格、体能合格、技能合格的辅警队员,教育一批理想滑坡、信念动摇、心存侥幸的辅警队员,查处一批纪律松弛、形象不佳、态度不好的辅警队员,清理一批不思进取、目无法纪、违法违纪的辅警队员,重点解决七类突出问题:一是精神状态不佳,着重解决少数队员精神不振、效率不高、工作疲沓,缺乏事业心的问题;二是工作作风不实,着重解决少数队员大局意识淡薄、工作拈轻怕重、办事推诿扯皮,执行力不强的问题;三是工作纪律松弛,着重解决少数队员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搬弄是非,组织纪律松懈的问题;四是廉洁自律不严,着重解决少数队员交友不慎、行为不检、情趣不良,以权谋私的问题;五是越权参与执法办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问题;六是着重解决少数队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七条“禁令”的问题;七是着重解决少数队员漠视群众疾苦,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冷硬横推的问题。

   四、工作步骤

   教育整顿活动从10月15日起至11月1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教育阶段,10月15日—20日。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理论、《江苏省保安联防队伍管理的通知(试行)》、苏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治安辅助人员管理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党纪国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辅警队员参与集中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查摆剖析阶段,10月21日—11月10日。各地一方面要督促辅警队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挖根源、议危害、制定整改措施;另一方面要重点排查极少数违规违纪、纪律观念淡薄、社会交往复杂、违法社会公德、家庭矛盾激化、违规参与经营娱乐服务场所,以及有其他重大违法违纪苗头的队员,区别不同情况,妥善作出处理。在今后工作中,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队伍动态分析研判机制,特别是对重点人员的分析要形成制度,做到每月分析研究一次。

  建章立制阶段,11月11日—15日。围绕排查出的问题,反思教育、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辅警队员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同时,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辅警队员心理咨询、休假制度和相关社会保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的整训计划,自行组织开展。10月15日前,各派出所将整训计划报治安大队保指中队,巡防大队、交巡警大队将整训计划报政工室。各有关部门和领导要从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大局出发,找准问题,对症下药,使辅警教育整顿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同时还要召开多层面的动员会和座谈会,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通过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各类问题的不同程度和整改的难度,进行科学分类,集中精力和时间进行整改。对存在一般问题的,要进行诫勉谈话,督促主动整改;对存在重大家庭矛盾和个人经济纠纷的,要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及时帮助解决;对有严重违法违纪苗头的,要落实教育控制措施,加强日常监督;对极少数构成违法违纪案件的,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规范管理,理顺体制。市局明确治安大队保指中队为辅警队伍的业务主管部门,基层派出所招录队员应事先向治安部门申请,招聘录用、岗前培训、业务指导、绩效考核、表彰奖励和抚恤补助由治安部门审核把关,并报政工室备案;保指中队要对在编的每一名辅警队员建立人事档案,全面、及时、详细记录他们的历史表现和现实表现。政工室负责受理巡防大队、交巡警大队招录队员的申请,并对招聘录用、岗前培训、表彰奖励和抚恤补助等审核把关。纪检、督察部门负责辅警队伍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办公室负责辅警队伍的经费保障,严格按照政工、治安扎口的名额划拨。对经过考试、政审、体检、培训等规定程序录用的辅警,由各使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各单位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队员的思想政治、日常管理和日常考核等工作。市局对辅警队员管理不规范、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单位,按规定取消其评优资格;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除按规定处理当事人外,将严肃追究用工单位负责人的失职失察责任。

   四、强化考核,注重长效。辅警队伍的教育管理是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重在平时,贵在坚持。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积累经验,探索创新,确保辅警队伍长期稳定,推动辅警工作科学发展。保指中队要制定统一、具体的辅警队员考核奖励标准和办法,通过一案(事)一奖、定期奖励、专项奖励、评优评先等形式,及时对工作绩效突出的队员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成就感。建立健全辅警队员因公牺牲、伤残互助抚恤基金等制度,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相关部门要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发现、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各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工作情况、工作总结要及时上报保指中队。

         二00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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