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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10X/2009-0005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09〕179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09-09-08 公开日期 2009-10-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
坛公局〔2009〕179号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讴歌共和国6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激发广大民警、职工和辅警的爱国热情、交流学习成功经验、回忆先烈事迹,表达对祖国的挚爱、对党建事业的热爱,根据市委《关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活动安排的通知》精神,局党委决定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献礼”系列主题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庆国庆升国旗宣誓仪式

   (一)活动目的

   通过升国旗、宣誓仪式,激发全体民警、职工和辅警的爱国热情,强化国家荣誉感和民族自豪感,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必须组织民警、职工和辅警举行升国旗仪式,在局主楼办公的单位由局机关统一悬挂国旗,其他单位如交巡警大队、刑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各派出所等单独组织,同时组织民警进行国旗下宣誓,重温入警誓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献礼。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国旗法》的规定,规范地升挂国旗。

   3、为了及时宣传报道,请各所队举行升旗仪式前通知局政工室宣传组。

   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摄影、征文、书画活动

   (一)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取得的辉煌成就,抒发广大公安民警的爱国情怀,体现人民警察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用镜头、文字、书画反映公安民警、职工和辅警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在警营内外营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良好氛围。

  要求作品弘扬正气、健康向上、富有新意,充分体现公安特色。

   (二)参加人员

   全体公安民警、职工、辅警。

   (三)具体要求

   1、摄影作品

   ⑴摄影作品应为原创,禁止下载、抄袭,不得合成、拼贴。

   ⑵作品形式不限,数码照片、DV作品或传统摄影均可。参赛作品(除DV外)须制作成7寸照片,传统照片注意留存底片,数码照片投稿同时要提供电子文件,不能提供底片或电子文件的视作放弃该作品参赛资格。

   ⑶参赛作品请附中文图片说明。图片说明包括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对象)和简要文字,以及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资料。

   2、征文作品

   ⑴散文、诗歌、纪实文学、小说、调研报告、典型经验均可,题材不限,题目自定。文章要求观点正确、主题鲜明、事实准确。每人最多限报二篇作品,作品必须是原创,以前发表和未发表的作品均可(已发表需注明刊物及页码),严禁剽窃他人作品,征文除诗歌之外,其余要求字数一般为 1000字以上。  

   ⑵作品一律按A4纸标准打印(附电子版),文末标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   

   3、书画作品

   ⑴书画作品可分为绘画、软笔书法、篆刻。

   ⑵国画、油画(尺寸不超过69*69cm或69*50cm),水彩或水粉(尺寸不超过55*55 cm或55*80cm),版画(尺寸不超过55*55 cm)。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40*69cm或35*138cm),书法字体不限。作品无需装裱,但背面要注明作者单位、姓名等。

   (四)作品报送

   1、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28日。

   2、参赛作品统一报送至局政工室。联系人:陈建英;电话:82396079;邮箱:chenjianying@gaj.jts.czx.js或外网jintanjingfang@163.com。

   (五)评审奖励

   1、本次摄影和征文比赛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 名、三等奖6名、优秀作品奖若干名,并设优秀组织奖。

   2、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如下奖励:
    一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500元;

   二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300元;

   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200元;

   优秀作品奖: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组织奖:颁发组织奖荣誉证书。

   三、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形势政策宣传活动

   为响应市委号召,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辉煌成就、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国情市情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主要内容的形势政策教育,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统一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经研究,决定在国庆前后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活动,届时将邀请市委形势政策宣计团成员来我局进行集中授课,具体授课时间另行通知。

   四、“祝福祖国、誓言无声”公益短信征集活动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祝福祖国、誓言无声”公益短信征集活动的通知》精神,从9月7日起至11月27日,在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祝福祖国、誓言无声”公益短信征集活动。

  短信应紧扣“祝福祖国、誓言无声”主题,充分体现公安工作特色和公安队伍风貌,内容健康向上,文字流畅,立意新颖。诗词、对联、感言等体裁不限,每条短信不超过70字(含标点符号)。

  参加活动的民警,请登录中国公安信息网征集活动网(http:10.78.1.110/dxds),点击“短信作品征集”图片链接提交短信,并注明单位和姓名,以便参加“祝福祖国、誓言无声”优秀短信的评选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各派出所、局机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的意义,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广大民警、职工、辅警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二)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成功,各派出所、局机关各单位要积极推荐本单位优秀作品,除书画作品外,摄影、征文活动请机关科室各单项作品不得少于1件,交巡警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巡防大队、消防大队、看守所、一类派出所各单项不少于4件,指挥中心、经侦大队、出入境大队、国保大队、二类派出所各项不少于2件,三类派出所、拘留所各项不少于1件。

    二00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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