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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公安局集中上门走访迎接“作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413910X/2009-0005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09〕160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09-08-12 公开日期 2009-10-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公安局集中上门走访迎接“作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金坛市公安局集中上门走访迎接“作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坛公局〔2009〕160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省公安机关加强作风建设、迎接“万人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和常州市局作风建设推进会要求,现就全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基层所队负责人开展集中上门走访,迎接“作风评议”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最近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党委书记林祥国明确要求“在今年作风建设评议中位次有较大幅度提升”,厅党委副书记、厅长孙文德专门批示:“下半年要加大走访活动的深化,配合强大的宣传工作,围绕行风评议尽早抓内外宣传,形成声势,争取上台阶。”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林祥国书记、孙文德厅长的指示精神,围绕省厅和市局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年底“评议机关”争先进位的目标。

   二、集中走访时间

   从8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

   三、集中走访内容

   组织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集中上门走访活动,按照“报告一次工作,征求一次建议,解决一批问题,留下一个联系电话,增加一份感情,争取一份支持”的“六个一”要求,通过主动上门走访,向代表、委员和重点服务对象报告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虚心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深联系与沟通,取得广大代表、委员和企业、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评议机关”争先进位创造条件。

   四、集中走访对象

   主要走访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重点服务对象,其中重点服务对象包括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科研院所、学校和新闻宣传单位等。走访期间,要求对各级代表、委员和重点服务对象普遍走访一遍。

   五、走访责任分解

      (一)走访代表委员。公安机关与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实行分级负责,分层实施。局党委成员负责走访居住或工作单位在我市的部分全国、省、市级代表、委员;基层所队负责人负责走访本辖区的市、县(区)、乡级代表、委员。走访中,各级负责人原则上按照高一级别的标准选择走访对象。

      (二)走访重点服务对象。认真落实《全市公安机关与星级企业分级对口挂钩联系责任制度》(常公局〔2008〕101号),市局党委成员走访全市星级企业,其中,单骏初局长与全市四星企业实行总挂钩联系,其他局党委成员每人分别挂钩联系二至四家星级企业;局治安、刑警、交巡警、经侦、出入境、消防、水警等警种部门负责人根据各单位和警种实际需要有选择地组织对服务对象进行走访,其中对困难企业要重点走访,帮助企业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按照“扎口管理、集中交办、分头落实、统一答复”的要求,各走访单位已明确走访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详见附表。请大家对照附表对应单位,认真开展集中走访,防止分头联系、重复走访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六、走访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集中走访活动的组织领导,副市长、公安局长单骏初是本次集中走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大队、派出所负责人在此次走访活动中,要带头走访、主动上门,不得找人替访,不得电话代访。参与走访的警种部门与辖区派出所之间要加强上下衔接,条块衔接,尽量避免交错走访。

      二是及时整改问题。对走访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请及时汇总,上报局作风办,并结合《金坛市公安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实施,及时抓好整改落实,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是加大舆论宣传。各部门要以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作风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重点,有计划、有节奏地开展正面宣传。着重宣传开展集中上门走访、整改解决问题的成效;开展“警民相约”、“春风行动”等系列活动的做法和成效。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强正面宣传。相关做法请用信息、图片的形式及时上报局作风办,市局 《每日公安情况》、《政工信息》、《公安简报》将设立专栏专刊,及时反映各单位各部门集中上门走访活动情况。

      四是认真上报情况。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代表、委员和重点服务对象姓名、职务、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走访对象基础电子台账(走访对象具双重身份,只登记一种身份),逐人明确走访责任人,按照省厅统一下发的走访电子台账(附后),详细记录走访时间、地点、征求的意见建议、常用电话、走访对象是否满意等情况,做到每日一登记、每周一汇总。走访情况统计要求做到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走访单位、部门于每月12日、25日分两次上报当月走访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包括全省统一的集中走访电子台账、走访组织开展形式、走访代表委员和企事业单位数量、走访典型事例和特色做法、走访征求意见和解决问题、被走访对象反响等情况),各单位各部门的活动信息要及时报送,10月20日,各单位各部门上报集中走访活动的总结,上报材料通过办公平台市报局作风办(政工室陈建英)。市局每月通报一次走访进度和抽查结果情况,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将在全市通报。

     二00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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